发布日期:2018-04-26
新开〔2018〕44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有关派驻机构:
《新乡高新区土城镇土地开发利用与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5日
新乡高新区土城镇土地开发利用与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百城建设提质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显化城乡土地价值,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保障发展与保护环境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要求,转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战场,以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耕地、乡村建设用地(以下简称“三块地”)为主阵地,纵深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基础,以提升土地供应质量为方向,以提高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和资本价值为主线,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经济、科技四种手段,通过实施“多规合一”规划,拓展土地储备,开展土地信托,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土地要素市场体系,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打通土地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并增值的渠道,促进城镇建设用地保障科学有序、节约集约,农村耕地数质并升、规模流转,乡村建设用地布局科学、生态宜居,使“三块地”空间布局均衡、内部结构合理,为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和资金保障。
二、主要任务与实施路径
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开展“三块地”改革,充分释放城镇土地、农村耕地、乡村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潜力,为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支撑。
(一)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利用改革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是指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分为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土地主要包括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等。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改革核心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途径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已征收未利用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等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体系,统筹各类项目建设,统一进行整理开发,提升土地供应质量和价值空间,增强政府财力和调控能力。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利用改革,重点以五类用地为主:一是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指已经腾退未利用和将来必须腾退的工业用地、旧厂房、僵尸企业、棚户区(城中村)及其他低效利用土地;二是已批存量建设用地,指国土部空闲土地核查系统下达我市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以及存量空闲用地(二调数据显示为建设用地,实际现状为耕地的空闲土地);三是新增增量用地,指规划下达的尚未报批的已经布放城镇工矿指标区域土地;四是弹性增量用地,指规划下达的尚未报批的已经布放弹性空间指标区域土地;五是圈外土地,主要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范围之间的可以利用的土地。
(二)农村耕地改革
农村耕地是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范围内基本农田,以及一般耕地和宜耕后备资源。农村耕地利用改革的重点是依托建立的省级农村土地信托机构,成立相应的农村土地信托职能部门,依据“三权分置”政策开展农村土地信托。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引进现代农业企业,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三)乡村建设用地改革
乡村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公益事业或农民建设住宅所需占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国有的独立工矿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利用改革以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为基础,以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为突破口,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结合人地挂钩政策,缓解乡村建设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通过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有偿使用,为乡村振兴发展筹集资金,增加农民市民化资本,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三块地”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推进,灵活运用行政、市场、经济、科技“四种手段”,打通土地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渠道,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有序利用、农村耕地数质并升、乡村建设用地生态宜居,使“三块地”空间布局均衡、内部结构合理,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利用改革
建立城镇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谋算、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的土地管理体系,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实质性垄断。通过“一个龙头”供地,充分发挥市场对城镇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土地资源的有序供给和保值增值。
1.建立以空间规划为总揽、专项规划为支撑的“1+N”空间规划体系。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制定到2030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储备中长期专项规划(3-5年)。
进一步加强规划管控,持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依托现有的2020年前城乡规划,抓住2020年至2030年城乡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力争实现“多规合一”。全面摸清国土空间布局,划定生态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红线,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区分公共基础、工业仓储、商住办公等用途,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严格进行管控,对现有僵尸企业、旧厂房、旧仓库等低效用地实施规划变性,使规划圈内各类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对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即视为规划收储用地,不经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占用。
2.强化土地收储,建立完善的土地储备体系。围绕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发展战略,明确土地储备重点,有序开展土地储备,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按照“地收储到哪里,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到哪里”和“先完善环境再整体开发,先统一整理再有序供应”的原则,向市场投放产权清晰、配套完善的“熟地”。将土地储备与城市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商业金融等各类项目的建设统筹衔接起来,综合提升储备土地的开发利用价值。大力推进区片综合开发,推动产城融合,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升。
以打通断头路、道路延建和新建道路项目建设为契机,重点实施沿河、沿湖、沿渠、沿路以及郑新融合通道两侧各类建设用地的收储项目。围绕规划要求建设的教育文化、综合交通、生态景观、环境治理、公共服务等各类建设项目周边土地,提前谋划、提前介入、提前实施土地储备。
3.持续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用好用活棚户区改造等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政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相关征地、房屋征收拆迁,以及新建安置房、货币化补偿等工作。今年重点做好振中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实施;2018年完成东西杨村城中改造项目,同时启动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2019年启动东台头城中村改造。
(二)农村耕地改革
1.结合高新区的实际,在探索依托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土地信托的路子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成立农村土地信托机构,赋予其土地信托、精准整治、规模化经营、抵押担保等职能。
2.做好规划,结合规划修编,扩区后因地制宜地开展耕地整治试点,为积累经验打下坚实的基础;
3.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沙荒地、荒草地进行认真摸排,探讨宜耕的可行性。
(三)乡村建设用地改革
以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调查为基础,对关堤乡十四个村统一摸底,建档存卡,进行筛选,逐村征求乡政府、村委会的意见,选择两委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的、群众基础好的村庄为试点,以实施道路建设为契机,将符合条件的村庄进行整体搬迁,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严格限定宅基地面积,农村建房要坚持先规划后建房。所有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建房须按照规划有序开展,规划区外不得违规建设。既要依法保护农民建房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1月底前)。从当前到2020年12月底开展土地开发利用与改革专项行动,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辖区土地开发利用与改革工作。
(二)调查摸底(2018年2月——2018年4月)。辖区乡镇、办事处成立土地调查工作机构,对辖区内的五类用地(即该方案所列重点)规模、面积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潜力。
(三)组织实施(2018年5月——2020年12月)。组织实施阶段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本阶段将明确收储方向(大致分为五类,即沿河、沿湖、沿渠、沿路和重要区域的重要节点),划分已经收储、准备收储、计划收储和谋划收储,列明收储区域、具体位置、净地面积等,并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收储任务。远期指2021年1月至2030年12月,主要对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和圈外用地根据下一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出来的建设用地的收储。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三块地”土地利用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革创新决策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要切实提高认识,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握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定位,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思路,强化使命担当,创新思路、寻找规律、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管委会一把手挂帅,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关堤乡政府、高新投资发展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三块地”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
(三)宣传发动,形成态势。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宣传力度,多种渠道向公众解读和宣传改革任务内涵和改革方向,营造合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狠抓落实,科学实施。针对改革要求,坚持以点带面,重点推进,做到有预期目标,有工作计划,有具体措施,有总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