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6

新开〔2018〕41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高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5日

高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5号)、《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农计划〔2017〕6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2018年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0.62万亩,其中小麦0.62万亩、玉米0.5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叠;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各种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将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基地、小麦种子繁育基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划定任务,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两级。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我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按照小麦、玉米种植现状面积,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2月底前)。按照上级“两区”划定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二)摸清地块底数(2018年4月底前)。我区的“两区”划定工作要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要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要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带经纬度图斑和数据。

  (三)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8年12月底前)。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进,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市农牧局。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8年12月底前)。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农牧局等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高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区“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要主动提供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区经济发展局要将区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粮田、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与全区“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区财政局要做好本级“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各级责任。区管委会是“两区”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辖区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负总责,要成立由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严格督导考核。区管委会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度情况及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下载(附件集合在一个Word中,下载一次即可):

  1.高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高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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