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3
新开〔2018〕8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派驻机构: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新乡高新区管委会部分市级行政权力的通知》(新政文〔2017〕16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迅即行动,就下放事项的赋权形式、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主动衔接,杜绝接放脱节、权力真空、监管空白、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
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相关接收方案和管理措施,并按照全市标准,统一编制公布高新区权责清单。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赋予的市级行政权力承接落实到位。
三、各级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下载:新乡市人民政府赋予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分解表。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