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3
新开〔201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新乡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人员任职情况通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
委派齐振田、郎明、王永为新乡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并成立董事会。委派齐振田为公司董事长,郎明为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监事
委派闫凤山、李武平、文翀为新乡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不设监事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