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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贯彻落实河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4

新开〔2017〕119号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
  为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助力实现中原崛起,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贯彻落实河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予以印发,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2日
 
高新区贯彻落实河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
              
  为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助力实现中原崛起,结合我区实际,对新乡市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进行分工如下。
 
  一、推进全面改革创新
  (一)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深入推动“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实施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专项行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积极压减煤炭、钢铁、水泥、煤电等行业过剩产能,推动产品结构升级,有效化解产业过剩矛盾。持续化解区域性、结构性房地产库存,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机制、加强金融企业杠杆管控、努力防控各类金融风险。重点降低税费、融资、要素等领域成本,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在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补短板重大项目。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服务业促进局
  2.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清单管理,转变市场监管方式,探索扩大“多证合一”改革,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推进产权多元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开展农村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涉农专利等流转进场交易。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农办、市编办、市工商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服务业促进局、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工商分局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3.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科技金融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引进等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和团队,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施“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小巨人企业”引领工程、“高新技术企业”示范工程、“创新龙头企业”带动工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省级研发平台全覆盖,新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创新集聚地。推动中电科22所、中兵通信等军工企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发展一批军民融合型产品和产业集群。
  市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经济发展局
  4.推动开放式创新。加大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对接合作力度,鼓励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我市设立或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加快各类创新资源向我市聚集。积极推进新乡汇智协同创新谷、赛伯乐产业基金及众创大厦、北大新乡生物医药研究院、中国纺织研究院中原分院、欧洲农业物理研究院、中电科22所新一代移动通信与物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同济氢能燃料电池研发中心建设,打造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先导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的科技创新中心。
  市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
  5.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贷联动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为技术先进型企业以及高技术、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提供富有特色的个性化融资服务。
  市级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科学技术局
  6.推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具有促进和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市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建设双创基地和孵化载体。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开展“双创”基地培育工作。提升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功能,建设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新型孵化载体。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
  8.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工作。鼓励全市“双创”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论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拓展提升先进制造业
  9.加快重点领域高端突破。抓住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创建工作重要机遇,打造“1333”新型制造业体系。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一个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型电池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三大战略新兴产业,优化提升食品、纺织、现代家居等三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三大生产性服务业,强化举措,转型提升,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强基、军民融合、质量品牌提升、企业培育、开放合作等8大重点工程,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化工厂与智能车间,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发挥军工特色优势,加快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提升新乡制造质量水平,塑造“新乡制造”品牌形象。
  市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质监分局、服务业促进局、财政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人力资源部
  10.积极推进重大改造工程。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力争建设6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园区、2个以上静脉产业园区。加快智能化改造,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和“生产换线”,开展机器人示范应用工程,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发展服务型制造,力争培育12个智能工厂、32个智能车间,建设12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技术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加强新产品开发投产,着力提升制造业品牌价值。
  市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质监分局
  11.培育优势产业集群。瞄准高端领域,突破关键技术,以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为抓手,创新发展,开放带动,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引领新常态下全市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打造装备制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提高航空航天、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盾构机、卫星通信、节能环保、现代农机等高端装备产品高端化集成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特色装备向高端创新转型。大力发展高端医疗器械,补足产业链短板,壮大华兰生物、拓新生化、双鹭药业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承接凯宝、健康元等异地上市公司回归新乡,努力构建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
  市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提质提速现代服务业
  12.发展壮大服务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发展大健康大旅游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科技服务、现代商贸6大服务业主导产业,努力开创我市服务业赶超发展新局面。推进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南太行智慧健康产业园区、平原医疗健康产业园区和沿黄生态养生健康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医药、医疗、养生、养老等大健康相关行业,努力创建全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市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点)1—2家,推进城市近郊主题公园建设。加快经开区公铁物流园园区、长德商贸物流园、新乡货运东站物流园等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创建国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重点推进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高新区华为大数据平台、红旗区跨境贸易产业示范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全市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达到9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200亿元。着力推进国际商务中心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金,发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完成150亿元以上。大力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业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全市新组建50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动传统商贸业转型,引进新型商贸业态、经营模式和新兴消费方式,培育发展基地型、跨地区连锁批零结合型企业和批发市场,培育发展亿级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0户以上、十亿级以上商贸流通企业5户以上。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科学技术局、社会事务局
  13.推动传统服务业发展转型。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成一批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支持传统商业线上线下互动,鼓励向主题型、体验式、智慧化商业中心转型。加快发展主题酒店、客栈民宿、快餐团体等新兴业态,建设天太、丰华、石榴巷等一批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的美食街区。完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不断加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积极开展“老字号”创建活动,支持开展市级住宿餐饮“名店名企”创建活动。   
  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14.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集群。推进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商务服务、文化产业、跨境电子商务等5个新兴服务业集群发展。加快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数据枢纽,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扩大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打造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科技创新园区,促进研发服务集群发展,重点在电池与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特色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研发企业和机构。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发展企业管理服务和中介专业服务,引导商务服务业机构和企业集聚发展,引导会计、法律、管理、代理等商务服务机构集聚,打造高端商务服务集群。推进南太行轿顶山旅游度假区、卫辉古城和凤泉云龙山健康文化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打造牧野文化品牌。推进宇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发展壮大,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文改办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15.加强服务业载体建设。推动全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扩量提质升级发展,吸引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金融服务、科技研发、商务服务等机构入驻,打造文化古街、风情街、科技街、餐饮消费街等主题精品街区,培育特色消费、文化体验、专业服务等特色服务集群。在城市(镇)规划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省定产业集聚区等区域,按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大数据、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健康养老、专业交易市场等八个方向,大力培育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推动企业、项目入驻和产业集群发展。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服务业促进局、科学技术局、社会事务局
  (三)做大做强现代农业
  16.建设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优质小麦水稻、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特色产业,调优种养结构,调强加工能力,调大经营规模,调长产业链条,加快推动农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农业产业化,改革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农业产品流通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到2020年,确保完成420万亩(含长垣县)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
  市级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关堤乡政府
  17.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发展领域,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农业产业化集群,通过农业相关产业联动集聚,推动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服务业有机整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优化农产品产地生产力结构布局,以现代畜牧业、高效特色农业、现代粮油产业为重点,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更好发挥“互联网+”现代农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市级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关堤乡政府
  18.提高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试验、展示综合基地。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做大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畜禽良种繁育企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努力构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和追溯体系,创建一批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
  市级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科学技术局、经济发展局
  19.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和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创建、申报、监测工作,鼓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按面积分级备案,上限控制等制度。健全完善以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培育能力,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
  市级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办、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人力资源部
  (四)发展壮大网络经济
  20.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加快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推进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引进一批国内外大数据领域领先的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合作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大数据创新平台。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委宣传部网管办、高新区管委会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局、科学技术局、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21.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现代农业、高效物流等行动,争取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农业精准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交通、医疗、教育、旅游、健康养老、城市管理等领域智慧化应用。推进“互联网+”业态创新,大力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分享经济,推动互联网金融、O2O(线上线下)等新业态快速发展。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南环公安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局、服务业促进局
  22.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以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乡园区为抓手,培育扶持一批市级跨境电子示范园区。加快推动在新乡跨境贸易示范园内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争创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以整合商贸流通网点、供销合作社网络、邮政网等资源为重点,打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推动传统企业和农村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以发展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为抓手,以建设“一刻钟生活服务圈”为突破口,搭建团购、本地生活服务、家政服务等多种应用平台,提高家政服务、日用品购物、休闲娱乐等服务终端水平。
  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新乡海关、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供销社
  高新区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经济发展局、区国税局
 
  三、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
  23.主动融入郑州大都市区。围绕做大做强郑州大都市区次级中心城市建设,提升中心城区集聚产业和人口能力,培育原阳县、新乡县、平原示范区成为新兴增长中心,以一体化交通网络为先导,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串联次中心和新型增长中心的复合交通走廊,壮大重点产业发展走廊,做强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健康旅游等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健康休闲基地,形成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空间格局。按照“规划引领、交通先行、产业协同、功能互补、节点突破、统筹推进”的总体思路,推进与郑州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提升县级城市现代化水平
  24.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着力开展规划研究,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加快县级城市规划编制,提高规划水平,完善城市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发挥历史悠久厚重、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做好“历史文化元素”文章,将历史文化特色融入城市规划,防止“千城一面”。加强城区山体和河湖周边、主要干道沿线和城市中心区、历史风貌区、交通枢纽地区等区段的城市设计,实现所有市、县城市设计全覆盖。实施县级城市管理水平行动计划,开展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等示范创建,推动城市精细化、智慧化、规范化管理。开展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实施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市级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南环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
  25.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城区道路、供排水管网、集中供热、城市电网、“三网融合”建设工程,提高县级城市承载能力。完善公共服务,实施一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健身、休闲养老等项目建设,提升县级城市服务功能。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专业园区和县(市)城区互动发展,实现产城融合。
  市级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局、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26.加强城市生态设施建设。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加快修复被破坏的城市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治理污染土地,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实施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推进城市防灾险公园、绿道、滨河绿带等建设,优化园林绿地布局。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水污泥处理力度,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强化城市城乡环卫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市级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社会事务局
  (三)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7.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示范,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优化提升城乡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功能区辐射带动能力。实施城市功能区功能提升、产业载体提质创新、生态环境优化三大工程,建设现代化城市样板区和宜居宜业示范区。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8.建设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实施重点镇示范工程,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支持孟庄镇、中和镇、唐庄镇、黄陵镇、东屯镇发展成为10万人左右的小城市。聚集新产业新经济,开展美丽特色小(城)镇创建,培育一批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传统文化、健康养老等特色小(城)镇。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29.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村庄绿化和水环境建设。以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为重点,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水平。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选择产业特色突出、生态环境优美、人口规模较大、民俗文化鲜明的村庄,创建美丽乡村示范试点。
  市级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办公室、关堤乡政府
  (四)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30.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大城市落户政策,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市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31.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机制。统筹推进财政、土地、社保、住房等配套改革,健全财政政策支持体系,推动教育、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就业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吸引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市级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农牧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人力资源部、关堤乡政府
 
  四、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一)优化现代交通体系
  32.建设地区性交通枢纽。依托铁路、公路组成的综合交通网络,提升新乡市的交通和区位综合优势,努力把新乡打造成带动豫北、辐射中部的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着重打造建设新乡东站铁路枢纽,加快双面站房及周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积极争取存车场等铁路枢纽配套设施;谋划新乡铁路货运枢纽,规划建设与铁路货运枢纽相适应的公铁物流园区、高铁物流园,提升大都市区次级中心交通枢纽区域服务能力。巩固提升新乡市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的地位,充分发挥公路运输作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国家高速公路网,构建便捷、高效的公路运输网络和“多式联运”体系。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南站、公铁联运客运站等客运枢纽项目的建设进程,推进新乡市西部公铁物流园、新乡货运东站(二期)等项目建设。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33.打通跨区域铁路运输通道。全力推进河南省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设,按照设计工期建成郑州至济南铁路新乡段。科学推进城际铁路和市域铁路建设,重点推进新焦城际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兼具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郑济、郑太)区域联络线两项功能,着手研究郑州至新乡至南太行市域铁路线路方案。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4.完善内联外通公路网。加快构建新乡市 “四纵三横两联” (四纵:京港澳西复线(郑州至新乡至安阳)、京港澳、京港澳东复线(安罗)、大广,三横:鹤辉和沿太行、长济、兰原,两联:新晋、濮卫)高速公路网。强力推进新晋高速项目建设,加快兰原、沿太行和濮阳至卫辉高速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做好郑州至新乡、安阳至罗山、安阳至新乡等高速公路项目谋划争取工作。构建内畅外连、快速通行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实施国道107东移改建项目,并按照郑新产业带布局,积极推进郑新快速路、G230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以二级公路为主的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进一步巩固我市的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地位。
  市级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35.完善通航点布局。积极发展通用航空,谋划推进新乡唐庄通用机场及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开展南太行景区通用航空机场(或起降点)规划研究。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辉市、辉县市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完善现代能源体系
  36.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紧抓国家和省鼓励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良好契机,努力推进我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有序合理发展。积极发展风电。依托太行山区与黄河滩区有利地势,加强风能资源勘测。鼓励企业探索平原风场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接入小型风电项目建设。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探索光伏与农业、渔业、扶贫脱困等有机结合的开发形式,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合理开发地热能、生物质能、水电。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方针,有序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水电等发展。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7.提升传统能源保障能力。完善城乡配电网建设规划。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增强新农村电气化水平。充分利用我市较为丰富的油气输送管道优势,进一步增强管网调峰、互联互通能力。加快车用燃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燃气供应设施建设,拓展天然气消费应用。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稳定运行保护工作。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三)健全现代水利体系
  38.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争取开工建设辉县市西坪水库,开展辉县市沙窑水库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鱼泉寺、齐王寨等十座小型水库。继续实施大功灌区、韩董庄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推进原阳县堤南灌区水源改造和东大宫引水渠提水泵站等引黄口门改造工程。实施水资源调配工程,推进引黄调蓄工程、“三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市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关堤乡政府
  39.实施防洪治理工程。实施卫河、共产主义渠、东孟姜女河、东大沙河、天然渠等河道治理工程,完成良相坡、柳围坡滞洪区治理工程。实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善城市河湖堤防、涵闸、泵站等城市水利设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
  市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河渠办、市国土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40.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建成中心城区“5湖4河2渠”生态水系网络,打造河湖相连、绿水绕城、花香四溢、水绿交融的生态城市。建立安全合理的水系生态格局,保护水系生态环境,满足城市防洪排涝功能,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改善水质,提供亲水、休闲空间,达到水系“连通、水清、岸绿、宜居”的目标。以水利工程为依托,做好地下水、黄河水、过境水的优化配置工作,形成引排顺畅、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水网体系。积极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稳步推进县乡级水生态文明体系建设,打造水美乡村。
  市级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河渠办、市发改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经济发展局
  (四)提升现代信息体系
  41.建设高效泛在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信息通信业支撑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助力“网络经济强省建设”,实施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宽带乡村等重大工程,加快高速光纤接入系统部署和IP城域网扩容升级,推进多制式4G网络城乡全覆盖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广泛应用,实现三网融合业务规模化发展。
  市级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工信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五、加快建设美丽河南
  (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2.构筑太行山地生态屏障。推进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加强生物多样性以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开发南太行,把森林旅游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以内,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困难地造林、矿山生态修复力度,综合利用封山禁牧、飞播造林、人工造林等手段,努力实现山区绿化全覆盖。
  市级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43.构建两带生态廊道。加快实施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强干渠沿线生态综合防治和宽防护林带、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加快实施黄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全面保护森林植被和湿地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在黄河大堤两侧营造堤防防浪林和背河护堤林,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沿黄观光林带、生态湿地和农家休闲旅游产业带,打造集生态涵养、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文化旅游、滩区土地开发于一体的复合功能带。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市林业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社会事务局
  44.建设平原生态绿网。在道路、河流等沿线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廊道建设标准,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把生态廊道建设和城乡绿道建设相结合,建设满足低碳出行、休闲健身、旅游观光的城市绿道,打造城乡一体的生态绿道网络。
  市级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河务局、市水利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5.持续实施蓝天工程。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清单式管理,统筹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市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住建委、市工信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南环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46.加快实施碧水工程。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推动中小河道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加强卫河、共产主义渠、大沙河、文岩渠、天然渠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南水北调干渠和其他饮用水源保护,推进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升。2019年,卫河、共产主义渠水质除氨氮指标外(氨氮浓度小于4毫克/升),其他水污染物治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天然渠、文岩渠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大沙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市区、卫辉市、辉县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市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河渠办
  高新区责任单位: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47.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严格管控工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生活污染等各类污染源。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防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
  市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市住建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三)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48.实施重点领域节能低碳行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重点实施余热暖民工程、燃煤锅炉综合提升工程等十大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全过程和各环节用能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进集中供热、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等煤炭消费等量和减量替代工程建设。加快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和低效产能退出。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启动研究碳排放配额分配有关工作,为企业做好服务指导,努力促成新乡境内企业实现碳交易。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质监分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49.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推进餐饮、宾馆、娱乐等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动高耗水服务业节水;加快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标改造,推行中水设施系统建设;新区、产业集聚区等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节水及水循环利用作为园区资源循环化改造的重要内容,构建有利于水循环的园区产业体系;鼓励节水服务企业整合市场资源要素,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合同节水示范项目,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事管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质监分局、事管局
  50.实施节地节矿行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地耗、项目用地标准等指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分类有序处置,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突出问题。实施节矿行动,推进矿产绿色开采,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申报工作。
  市级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51.实施循环经济发展引领计划。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推动重点企业和园区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科学规划生产生活流通业布局,建立以市区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传播循环经济理念,提高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海绵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绿色交通工程、绿色建筑行动和新能源示范应用,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基地,探索开展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废气电器电子产品等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六、全面推进共享发展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52.落实脱贫攻坚五个办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国家贫困线标准,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高标准推进档卡档案建设,规范县乡村户四级档案。强化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推进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强化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奖惩分明,落实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市级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关堤乡政府
  53.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大力推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强化转移就业培训,扩大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规模。抓好产业带动,培育和打造扶贫特色产业,建成一批带贫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畜牧养殖、设施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电商流通等产业,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着力扶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切实增加搬迁贫困户收入。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保障作用,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对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特殊救助能力,实施“保险+救助”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有效防止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返贫。
  市级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有关保险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关堤乡政府
  54.推进脱贫保障工程。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因贫失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进一步完善通村畅乡农村公路网,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和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安全饮水。推进贫困地区电网升级改造,提高贫困地区供电保障能力。
  市级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关堤乡政府
  (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55.持续提升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施,全市新建和改建幼儿园296所。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省级职业院校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打造一流的颈肩腰腿痛治疗中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增加基层体育场馆设施。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潞简王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市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中原医院管理中心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56.强化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建立健全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市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残联
  高新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
  57.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购租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老旧小区改造,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市级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建委
  高新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三)促进就业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
  58.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扩容提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化产能企业分流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市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59.着力增加居民收入。实施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方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市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四)加快社会治理创新
  60.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和互用。增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市级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办公室、南环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
  61.强化平安新乡建设。突出抓好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防控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防灾减灾应急、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落实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推动综治网格化管理服务,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市级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南环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食药监分局
 
  七、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
  (一)全面融入重大国家战略
  62.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我市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尤其是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郑州铁路局新乡机务段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社会事务局
  63.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豫京战略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有序承接北京市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商贸物流、教育培训、健康养老、金融后台、文化创意和体育休闲等八大领域产业转移,促进交通一体化发展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市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
  (二)打造重大开放合作平台
  64.加快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乡片区建设。深化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信用管理、质量安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发展B2B、B2C、O2O等多种业务模式。
  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新乡海关、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高新区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经济发展局
  65.完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组织参加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等国家举办的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围绕我市规划建设的绿色纤维、电池及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信息通讯、航空航天、生物与新医药、3D打印、动力电池高端装备、新飞智能家电十大先进制造业业专业园区,瞄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谋划好我市专题招商活动。
  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高新区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
  (三)大力发展口岸经济
  66.提升口岸服务能力。申建新乡平原综合保税区,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筹建新乡进境木材指定口岸,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扶持新乡宇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做大做强,打造豫北跨境电子商务中心。积极谋划推进新乡国际班列开行。
  市级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西工区、红旗区、经开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新乡海关、新乡入出境检验检疫局、郑州铁路局新乡机务段
  高新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科学技术局、社会事务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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