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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17-10-23

  一、“十二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我区“十二五”专项规划目标任务为新建1所城区初级中学。目前已建成新乡市第21中学,位于高新区丰华街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南角。总建筑面积22000m2,设计容纳24个教学班,可提供1200个学位。
 
  二、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占地面积52平方公里,辖一乡(关堤乡)有区属中小学校16所。其中小学14所(包含民办学校3所),初中2所。截止2016年12月,初中共有42个教学班在校生2554人、小学共有184个教学班,在校生4537人。据测算,现有学校、学位数量基本满足辖区教育需要,但学校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
  (二)布局特点
  1.区属学校数量较为充足。高新区行政辖区和村域面积较小,学校分布较为合理,基本符合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2016年,我区中小学校平均班额46人,其中:小学平均班额39人;初中平均班额51人。
  2.农村学生数量较为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区农村中小学学生增减幅度控制在10%以内,未出现超大班额现象。
 
  三、“十二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量和容纳学位
  截至2016年底,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11所,其中:小学10所,初中1所;小学学位2728个,初中学位1176个,总计学位3904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类型 小学班级(个) 小学学位(个) 初中班级(个) 初中学位(个)
1 东台头小学 小学 8 398    
2 东杨村小学 小学 11 246    
3 西台头小学 小学 6 201    
4 大介山小学 小学 12 204    
5 张八寨小学 小学 6 176    
6 塔小庄小学 小学 11 524    
7 刘堤小学 小学 6 198    
8 司马小学 小学 6 286    
9 油坊堤小学 小学 6 139    
10 庄岩小学 小学 11 356    
11 开发区中学 初中     20 1176
 
  四、“十三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高新区现有新乡市第21中学和开发区中学2所公办初中,均具备寄宿条件,基本满足学区生源需要。没有新建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和计划,现有中小学可以满足辖区生源就近入学需要。
  近期计划(2016-2018年)如下:
  (一)2016年9月高新区道清路小学建成并投入使用。该校为六轨制公办学校,占地30亩,建筑面积13095.69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设计容纳36个教学班,可提供1620个学位。
  (二)2016年7月高新区庄岩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完工。该项目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总投资870万元,可提供810个学位。目前主体项目已经完工,配套设施正在建设中。
  (三)张八寨小学综合教学楼项目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该教学楼按两轨制小学设计,建筑面积约为3569平方米,总投资670万元。设计包含12个教学班,可提供540个学位。预计于2018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编报程序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与高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扩充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消除大班额五年规划相结合,充分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农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等因素,相对灵活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二)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中小学学生以就近走读上学为主,学校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2公里。学生每天上、下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适应城乡一体发展需要
  坚持学校布局建设纳入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学校与新型农村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布局坚持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4000人至1万人的社区设1所6至12班规模的小学;1万人以上的社区,每1万人设1所18至24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设1所18班以上规模的初中。
  (四)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
  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撤并方案经过充分论证后,要在当地媒体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还要按照“一校一议”的原则举行学校撤并听证会,以公开票决的方式形成是否同意撤并的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包括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以及教育教学专家。具体听证会代表的人数根据村、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但最低不得少于18人,其中学生家长不得少于听证代表总人数的2/3。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方可举行听证,否则就要延期举行听证,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校撤并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对于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群众恢复意愿强烈的,进行调研规划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予以恢复。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职能。按照豫政〔2016〕71号文件的要求,建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区社会事务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负责总体协调,牵头制定具体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及时集中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实施。
  (二)夯实责任,增强部门工作质效。在项目建设中,夯实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项目筹建配制,落实推进工作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细化落实。强化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工作。发改部门在项目安排及审批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保障职能,保证各项政策性投入的落实;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为项目各项手续办理给予指导与落实;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大力支持学校建设。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建设工作线路图和时间表,制定工作台账,实施倒计时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三)加强监管,完善项目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项目建设督导评估制度,将教育民生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列入政府目标考核,抓好进度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整改。有关责任单位必须科学调度,做好服务,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真正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党工委、管委会监督部门依据各部门责任,将对推进工作不及时跟进、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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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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