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05
新开〔2017〕46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制售企业的紧急通知》(市政办明电〔2017〕179号)通知要求(原文附后),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该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如下:
一、关堤乡、办事处、创业中心、火炬园管理办公室要对各自管辖区域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标准再次拉网式排查,贯彻“四个彻底”要求,对发现的各类“地条钢”制售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并与5月9日前将排查和取缔结果书面(加盖公章)报送至区经济发展局。
二、区经济发展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结果汇总上报工作,并与5月10日前在新乡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高新区举报电话:0373-3539926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