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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5

新开〔2017〕37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高新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    员:张立鹏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荆会云    关堤乡政府乡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张贺星    区人事劳动局局长
            申兵伦    区农办主任
            张洪亮    区卫计委主任
            王  永    区综治办主任
            王  瑜    区工会主席、区妇联主席
            乔玉庆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由张立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区社会事业局
  切实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指导关堤乡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指导村民委员会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对关堤乡及村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
  督促中小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各中小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
  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依托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农村留守残疾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二)关堤乡政府
  关堤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信息,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政策落实、资金投入、督查检查等责任,切实做到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及时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区综治办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对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四)区法庭
  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权益保障工作,为处于无人监护或者遭受监护侵害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指定监护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依法追究失职父母以及其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五)区农办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大局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推动落实省、市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咨询、示范和推广服务。稳步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土地承包权益。
  (六)区公安分局
  做好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及时表扬和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众和社会组织;及时向关堤乡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七)区财政局
  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八)区人劳局
  推动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九)区卫计委
  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指导卫生计生部门和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
  (十)区工会 区团委 区妇联
  通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和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女性农民工的困难帮扶和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加强亲情关爱。
  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
  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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