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3-29

新开〔2017〕32号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2016年,我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措施推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10个先进单位和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10个)
  1.区火炬园管理办公室
  2.区质监分局
  3.新乡拓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4.新乡平原滤清器有限公司 
  5.河南平和滤清器有限公司
  6.河南飞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豫北凯斯特隆(新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8.新乡市诚成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9.新乡市高正精密有限公司
  10.振中街办事处金阳社区
  二、先进个人(15个)
  刘艳军  张海军  孙  飞  张春英  赵  明  赵  洁
  王  翔  陈艳军  孟凡华  李艳伟  梁玉辉  李洪波
  李须哲  申增山  刘  鹏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向先进学习,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扎实工作,爱岗敬业,争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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