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城市管理中违法建设、环境污染查处等工作集体研判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4

新开〔2017〕31号
各有关部门,振中街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违法建筑、环境污染查处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祁增伟
  副组长:王  永(常务)徐善胜  牛  昆  朱  涛
  戚玖璞  刘胜亚  周正伟
  成  员:傅树之  范志刚  李  莉  郭有望
  田  军  刘  战  王晓楠  刘  光
  领导小组职责: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到的行政处罚工作进行集体研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胜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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