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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2017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新开〔2017〕36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新乡高新区2017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4日
 
新乡高新区2017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第三次推进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果,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美丽新乡、生态新乡建设,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全力推进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区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不发生秸秆焚烧火点,全面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形成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高新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在管委会和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区管委会成立以主管副主任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关堤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督导。区宣传、发改、财政、监察、督查、农办、公安、消防、城建、城管、环保、关堤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区管委会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关堤乡作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区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协调上情下传及下情上报。
  四、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4日至5月14日,6月26日至9月4日)
  1.召开由各禁烧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2.关堤乡召开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并通过印发通告、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走村串巷进行宣传发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禁烧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农户),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
  3.由区农办、区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每日情况汇总、信息编报。
  4.组建1个秸秆禁烧督查组,由区督查室、农办、环保局抽调人员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5.组织召开督查组工作会议,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对督查人员进行培训。
  6.关堤乡要与各行政村签订秸秆禁烧、农机生产安全责任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点抓好当地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严禁有安全隐患的农机具开展大田作业。
  7.区监察室成立效能问责组,负责效能问责。
  8.关堤乡成立禁烧值班室,设立禁烧值班电话。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25日至6,9月5日至11月5日)
  1.区禁烧办及关堤乡禁烧办全年24小时值班。每天18:00-20:00用电话(或传真)向区禁烧办公室汇报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和焚烧情况(禁烧办值班电话、传真:3539876  电子邮箱:gxqnb2009@163.com)。
  2.督查组对关堤乡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并于当天晚8点前以文字或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将督查情况报区禁烧办值班室。
  3.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区、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实行网格长首负责任制,确保禁烧责任到人、到户、到地块。
  4.关堤乡禁烧办采取督查、巡逻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根据各季度防火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区域。春、冬两季主要以村庄道路、沟渠两侧垃圾、树叶清理为主;夏秋两季主要以田间秸秆防火为主;要求在田间地头严防死守,指导、督促、帮助农户及时清理秸秆等,按计划确定的处置方法及时处置,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
  5.区振中街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各个社区、小区生活垃圾、树叶的清理及禁烧。
  6.区消防队接到火情要及时出动消防车辆进行扑救,做好田间防火灭火工作;区公安分局要组织指导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7.区交通城建局和区城管局要做好公路两侧及城区垃圾、树叶和杂草的管理,杜绝焚烧现象。
  8.区发改委、区农办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规划,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负责落实相关财政奖惩政策;
  9.区监察室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乡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的通知》(新秸组﹝2007﹞4号)规定,对出现焚烧秸秆问题的责任人实施问责。
  (三)总结阶段(每季度末)
  1.召开区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2.区禁烧办汇总禁烧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区领导和市禁烧办。
  3.通报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结合禁烧工作完成情况,表彰先进,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新乡高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新乡高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申兵伦    区农办主任
           戚久璞    区环保分局局长
  成  员:李学军    区经发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朱芳龙    区监察局局长
           任光军    区督查室主任
           乔玉庆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牛  昆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祁增伟    区城管局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指导员
           荆会云    关堤乡政府乡长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办,申兵伦兼任办公室主任。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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