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对未完成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停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4

各相关部门、关堤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要求,我区在2016年开展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以下简称“清改工作”),按照全省清改工作时间要求,辖区内新乡市科利建材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改工作,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经区清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新乡市科利建材有限公司实施停产。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关堤乡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于2016年12月20日前停产到位,未取得环保手续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如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停产,电力部门要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停产到位,区环保分局要按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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