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确定新乡高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8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辖区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乡高新区的禁燃区为南环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和平路以东,新二街以西区域。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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