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
  今年4月5日,以郑州、洛阳、新乡三地高新区为核心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为我区创新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标志着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为进一步深化广大干部职工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树牢创新发展理念,提高创新发展本领,做好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建设各项工作,切实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乡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讨论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系列讲座,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十三五”期间区党委、管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大讨论活动就是要让全区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区党委将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讲座,邀请区内企业家和创建办的工作人员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的意义、中关村等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新时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关要求和政策指南等进行重点讲解,让广大干部职工都能学习好、贯彻好、领会好各项政策要求,中层干部要实现在建设工作中既当好“明白人”,又当好“带头人”。
  二、抓紧学习相关政策,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我区干部职工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领会相关政策内容精神,特别是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自创区建设的参与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相关政策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的学习研究。要在学深、学透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围绕“发挥区位和交通枢纽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的批复要求,结合我区发展实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10月底以前,由各部门统一报管委会办公室。
  三、积极建言献策,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中建功立业
  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大讨论活动情况,在大讨论中发现会想事、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发掘活动亮点,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站位全局、谋划全局,为自创区建设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将收集到的建设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区党委、管委,为各项决策提供参考。要紧紧围绕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自创区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学习研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锻造坚定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紧紧围绕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发展方式新转变、城市功能新提升、全省排名新跨越、经济发展新贡献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精神、集聚智慧,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讨论活动结束前要对建言献策所提意见和建议评出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扬。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获批,是新乡高新区发展历史上的又一关键节点,区党委、管委组织开展这次大讨论活动,是高新区再一次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的组织和思想准备。全区干部职工要勠力同心,共谋发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精神,迎接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明确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并于9月15日前报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魏谦,电话:3539893),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督查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