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6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为管委会正局级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
  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协调新乡高新区相关部门制定、修订示范区推进工作政策性文件;负责联系新乡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办事机构;负责联系新乡市大东区建设发展办公室;负责新乡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大东区推进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协调、指导、考核各部门开展示范区和大东区建设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负责协调承办上级部门和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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