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8-25
各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高新区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8月23日
新乡高新区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有效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困难挑战的信心,根据《河南省政策落实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新乡市政策落实进千企活动实施方案》《新乡高新区2016年企业服务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现就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产业大会、河南省政策落实进万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讲政策、解难题、增信心、稳增长”为主题,以政策落实和要素保障为重点,搭建政策宣讲、督导服务、首席服务员、网络服务等四个平台,完善信息收集交流、企业问题台账管理、企业问题办理三项机制,组织政策宣讲团、督导服务组、首席服务员等深入企业,宣讲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坚持问题导向、“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和企业家信心,为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平台及内容
主要通过搭建“四个平台”,为企业解读、宣讲政策、解决难题。
(一)政策宣讲平台。按照省政策落实进万企方案、市政策落实进千企方案、区企业服务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编制企业服务手册,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由经发、科统、财政、人劳、国税、地税等部门组成的政策宣讲团,深入驻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详细解读涉企优惠政策,接受企业政策咨询,受理企业反映问题,将惠企政策送到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督导服务平台。区督查室要重点督导各相关部门落实以下任务:一是对重大项目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选取3个进度缓慢的项目重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对融资困难企业进行金融帮扶,选取3家企业具体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选取3家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通过面上督导和点上服务相结合,切实解决政策不配套、不衔接、不落地问题。
(三)首席服务员平台。各相关部门按照《高新区“政策落实进企业”分包服务表》中分工对我区部分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责任分包,《新乡市“政策落实进千企”分包服务表》涉及到的我区企业由市直对口区属部门进行责任分包。各相关部门要选派服务意识强、能力素质高的领导干部作为首席服务员,对分包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分包服务。首席服务员要做到“四到位”,即惠企政策送到位、企业问题收集到位、问题跟踪解决到位、走访服务到位,当好政策宣传员、项目代办员、问题协管员。
(四)网络服务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提高政策宣讲、问题受理效率,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要继续通过网站、服务热线、短信及微信平台等种渠道,集中宣传涉企优惠政策,实现涉企政策掌上查询,全天候接受在线咨询和问题反映。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动员(8月中旬)。对高新区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进行集中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明确首席服务员和重点服务企业。
(二)政策宣讲(8月至9月)。组织宣讲团开展政策宣讲,区督查室开展督导服务,首席服务员深入对口企业进行点对点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解决问题(9月)。将9月份定为问题解决月,凡是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汇总上报区企业服务办公室,采取督办、会商、提交研究等方式督促协调解决。
(四)持续开展(四季度)。在总结第三季度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针对重点政策、重点问题、重点企业组织宣讲,查漏补缺、解决问题。
(五)活动总结(12月)。对全区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信息宣传。区企业服务和项目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动态和工作亮点。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要对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广泛报道工作先进经验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提高企业参与度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问题台账。继续完善企业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将活动期间受理的企业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办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期限,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办理结果要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每月底25日前上报分包企业的问题解决进展情况。
(三)完善问题办理。区企业服务和项目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联合办公等制度,提高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属于本级、本部门职责的,认真及时解决;对因政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收集汇总后提交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涉及市级问题由区企业服务活动办提交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协调解决;对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请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转变工作作风。各有关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以严和实的作风为企业排忧解难,以“工匠”精神落实各项任务。督导组、首席服务员要按照“两学一做”要求,严于律己,轻车简从,不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联系人:宋娜 石应 电话:3539926
邮 箱:xxgxq03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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