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24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
《新乡高新区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构建网格化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3日
新乡高新区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构建网格化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按照加强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和整体防控,为创新和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全面构建网格化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创新完善社区警务,推进“四项建设”,补短板、强基础、提能力、上台阶,通过全面加强社区民警专职化、社区警务精细化、基础工作信息化、治安防范社会化、群众工作便民化等“五化”建设,构建起覆盖城乡、适应农村和城市两类地区治安实际的“一村(格)一警”网格化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基层基础工作三年提升计划,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社区民警、包村民警工作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辅警全面配备到位、管理规范,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全面加强,黑恶势力、非法宗教、邪教、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杜绝,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组织领导
高新区成立由管委会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南环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综治、公安、人劳局、办公室、事业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一村(格)一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环分局,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协调、保障培训、督察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因辖区有城市和农村,在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中,实行“一格一警”和“一村一警”相结合的警务运行模式。通过大力加强“五化”建设,切实提升广大社区民警、包村民警的发现能力、管控能力、防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一)加强社区民警专职化建设
1.配齐配强社区民警。在城区,结合社区规划建6个警务室,社区内按人口、治安等因素科学划分网格,每个警务室配备1名或多名专职社区民警,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辅警或机关民警,实行“以社区民警为主体,辅警为补充”的“一格一警”警务运行模式。适应城区与郊区农村的发展,辖区 14个行政村与邻近社区综合划分为2个警务室,每个警务室配备1名专职社区民警,辐射管理周边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专职辅警或机关民警,实行“以社区民警为主体,包村民警、辅警为补充”的“一村一警”警务运行模式。社区民警依托警务室对所辖责任区的社区警务工作负总责,社区民警在城乡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安分局对社区民警登记造册,向市公安局报备同时向省厅治安总队备案,社区民警配备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2.完善社区民警勤务模式。社区民警专职于社区警务工作,工作日直接到责任区开展工作,派出所可结合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签到、集中点名、研判指令、每周讲评、通报排名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保证社区民警每周深入到社区走访群众工作时间不少于24小时。社区民警不承担打击处理任务,一般只承担协助开展与本责任区有关联的刑事、治安案件查处工作,除抢险救灾、重大突发案事件和重要安保任务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抽调社区民警参加非社区警务工作,保障社区民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警务工作。
3.优化社区民警队伍建设。今后凡新招录的民警,除满足专业警种等特殊岗位需要外,原则上要充实到派出所工作,从事社区警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派出所民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年龄结构合理、能力素质均衡的社区民警队伍。
(二)加强社区警务精细化建设
1.建设标准化警务室。继续推进警务室科学合理布局。在城市,依托社区居委会设立警务室;在农村,在中心村或治安复杂的行政村设立警务室。积极争取将警务室建设纳入当地基层组织办公和生活用房及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使警务室建设与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合署办公。将标准化警务室建设纳入考核,实现办公用房达标,外观标识统一,内部设施齐备,警务公开上墙,各类台帐规范,警力配备到位的目标。
2.明确社区警务工作职责。社区民警是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主体力量,立足责任区承担采集基础信息、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强化治安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辖区群众等6项职责15项任务,以走访调查、信息采录、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为主要工作方式。同时做好对包村民警、社区辅警的日常业务培训和指导。包村民警作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主要对分包村承担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指导安全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服务辖区群众5项职责任务,以走访座谈、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为主要工作方式。辅警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要在社区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主要开展治安巡逻、纠纷调解、宣传引导、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辅助性工作。
3.建立完善社区警务联动机制。改进社区民警勤务模式,实行相邻社区(村)联勤的勤务模式,建立邻近社区(村)间的日常协作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积极主动做好辖区区域间协查、联防,提升区域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强化典型示范引路作用。公安机关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由点及面的方法进行,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警务室,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年内公安分局至少建成2个以上有特色、有亮点、有标杆示范作用的警务室,培养一批优秀社区民警、包村民警、辅警典型。
5.科学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公安分局要将“一村(格)一警”工作作为独立考评项目,紧密结合《河南省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工作考核办法》和《河南省公安机关包村民警工作考核办法》,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考评实施细则,科学考评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的工作成效,并对派出所和包村民警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排名,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导向。依托“一村(格)一警”信息工作平台建立社区民警、包村民警网上考核评价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督导核查、案(事)件倒查、情况访查,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工作绩效进行整体评价,实现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工作量化“一网考”。
(三)加强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
1.建立完善信息工作平台。结合工作实际,以“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行业)为主要内容,依托警综平台建立完善“一村(格)一警”信息工作平台,为社区民警、包村民警的日常工作提供辖区基本状况展示、工作预警提示、部署指令下达、信息更新维护、绩效评估考核等基本功能,实现对基础信息的集中采集、系统整合、全警应用。
2.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要确保警务室联通公安网,并逐步推行社区民警、包村民警、辅警网上签到、网上报备、网上接受工作部署。社区民警对采集的“人、地、物、事、组织”基础信息要随时录入系统,实现“工作即采集、采集即录入、录入即应用”的“一村(格)一警”工作模式。按照“应采尽采、规范录入”的原则,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实时碰撞比对、跟进核查,及时发现掌握影响和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为大数据库建设、信息共享、研判预警、主动防范、整体管控打下坚实基础。
3.推进4G移动终端配备。积极为社区民警、包村民警配备4G警务移动终端,依托省市一体化警综平台,安装“一村(格)一警”信息工作平台,方便社区民警、包村民警随时随地采集维护信息,接收工作部署、警情预警信息,反馈社区民警工作情况、提高社区警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地要逐步为辅警配备必要的信息采集终端,方便辅警开展工作。
4.实行信息采集应用奖励制度。分局结合省厅、市局相关文件制定出台社区民警、包村民警、辅警信息采集工作规范,加大采集信息和实战应用的评选表彰力度,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辅警提供基础信息直接服务实战发挥重要作用的,与侦查办案民警同功同奖,激励民警、辅警通过信息采集为维护稳定、侦查破案、服务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
(四)加强治安防范社会化建设
1.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坚持好、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运用新的载体和手段,把各行各业中从业人员组织起来,把大街小巷中各类群众发动起来,动员组织治保会、平安协会、物业保安员、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等各类资源力量参与维稳创安,建立专职、兼职、义务相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开展巡逻守护、邻里守望、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种形式的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2.完善技防物防制度防建设。借助小区新建、小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协调有关部门将技防设施配套标准作为居民小区验收标准,广泛推广门禁、红外、视频监控、车辆卡口等技防设施的应用,通过物联网打造智能小区。推进实行物业管理,指导小区保安室配备灭火器、水桶、喇叭、钢叉、棍棒等物防设施。督促指导村(社区)治保会、居民小区和内部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大力提升社区安全防范水平。
(五)加强群众工作便民化建设
1.打造民生服务阵地。通过建立平安村(社区)微信群、设置警务工作宣传栏、发放民警联系卡等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服务百姓民生、掌握社情民意、发现违法线索等社区警务工作,努力将警务室、警务工作站打造为警民联系点、民生服务点、信息采集点、防范宣传点和求助报警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开展爱民为民服务。为老弱病残群众实行送证上门、代为办理等服务。对群众求助,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群众联系主管单位,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确实无法解决或不正当要求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取得群众理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将“一村(格)一警”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分局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一村(格)一警”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力量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辅警队伍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政府出资招聘、公安管理使用”的模式,城市社区按实有人口1000户、3000人或出租房屋200间的标准,配备1名专职辅警;农村地区1个行政村配1名专职辅警,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配备到位。在招录对象上,城市区从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治安积极分子中招录;农村地区按照有利于工作、方便生活的原则,就近从本辖区招录。强化辅警培训和队伍管理,以警务室为单位,成立专职社区辅警中队,由社区民警兼任中队长,严格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治安巡逻、纠纷调解、宣传引导、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辅助性工作。辅警力量不到位的,分局在保持民警现有岗位和职责不变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安排警力下沉兼任包村民警,依托警务工作站,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包村民警每月到分包村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原则上包村民警对分包的行政村(社区)应保持固定,分包时间不少于3年,分局对包村民警登记造册,向市公安局报备同时向省厅治安总队备案。
(三)加强经费保障。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研究出台经费保障政策机制,将“一村(格)一警”工作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努力将社区警务室建设、治安辅助力量招募、警务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费足额落实到位,民警误餐、通讯、交通等工作经费保障到位。按照基层高于机关的原则,探索建立与“一村(格)一警”工作相适应的民警福利待遇制度,切实提高社区民警、包村民警的各类津贴、补贴标准,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
(四)加强激励保障。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或者政府人事部门的支持,根据社区民警在社区、村工作年限和成绩,解决职级待遇。省公安厅将对优秀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授予荣誉称号或记功奖励,对优秀辅警给予表彰奖励。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在“一村(格)一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社区民警、包村民警,以民警姓名命名警务室、工作法,优先评功重奖,优先提拔重用,优先解决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