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13
各有关部门:
《新乡高新区2016年市区防汛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新乡高新区2016年市区防汛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市区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汛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高新区市区防汛工作以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抢大险,进一步提高防汛意识,克服侥幸心理,扎实做好我区市区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防汛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
(一)交通城建局
1.督促监督市政维护单位对辖区内污雨水管网、泵站前池进行全面的疏通和清淤,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2.对所管辖泵站、闸门等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设施完好,启动灵活。
3.按照市防汛办要求,认真检查和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资,确保质好、数足,抢险时调的出、用的上。
4.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汛期在建工程的临时排水工作,确保施工工地雨水及时排除和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5.密切关注气象预报,提前做好大雨前的提升抽排工作,增加管网调节能力。
6.接到暴雨预警后,立即通知各防汛成员单位,提前做好“防大汛,抗大涝”准备工作。
(二)经发局
负责区内工厂企业防汛抢险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服务、协调和指导工作。
1.督促区内企业汛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厂区排水管道汛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的清挖疏通,特别是修复损坏的排水管道,确保厂区内排水管网畅通和涝水的及时排除。对低洼易涝地区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措施,汛期,要明确专人负责,视汛情随时做好加固封堵工作。
2.结合实际,组织高效精干、人数足够的防汛抢险队伍。汛期一旦出现灾情,在搞好自救的同时,要相互协作,共同抗洪抢险。必要时抢险队伍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遣。
3.督促区内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对陈旧、损坏的防汛物资要及时更换补充。对储备到位的各类防汛物资必须建帐设卡,做到帐物相符,并有固定地点存放,明确专人负责,区防汛办将在7月份对各类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单位分散储备的防汛物资,在满足本单位需要的同时,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调配使用。
(三)办事处、关堤乡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村及社区的防汛工作,对村内各条排水沟渠进行疏挖,确保排水通畅,遇有汛情及时上报指挥部。
2.做好辖区内村、社区危旧房屋排查和改造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制定出详细的迁安救护措施,汛情发生后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转移和救护安置工作。
(四)社会事业局
1.做好学校(含幼儿园)危房排查及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师生防汛意识的教育与宣传,组织必要的训练,提高区内师生防汛自救和互救能力。汛情发生后组织师生安全转移。
2.负责灾害情况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组织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五)卫计委
负责组织区内汛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房管分局
负责所管物业小区的防汛安全,做好受灾小区的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
(七)管委会办公室
1.保障汛期通信联络畅通,汛情及时上传下达。
2.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提高辖区群众防汛意识和参与的自觉性,真正形成团结协作,全民防汛的局面。
3.加强防汛值班检查,确保双人双岗,按时交接班。
(八)规划局
负责全面排查公园绿地、行道树,对离电线较近、根部松动的高大树木进行修剪或移除,防止汛期漏电及树倒伤人事故的发生。
(九)财政局
负责防汛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设备维修、防汛物资采购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公安分局
负责汛期治安保卫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保证汛期社会秩序的稳定。
防汛工作事关重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物资储备、抢险自救工作,积极承担辖区分配的各项防汛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防汛工作责任
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是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提高对防汛工作的认识,主管防汛的领导一定要熟悉重点区域部位,掌握本辖区防汛设施的状况。二是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政府、驻区各单位都要建立常设的防汛机构,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并保证值班到位。三是落实防汛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真正做到“领导、机构、资金、物资、措施、协调”六个到位。
(二)认真组织汛前排查和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利用汛前有限时间,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重点检查组织落实、物资储备、危旧房排查、经费保障、通信安全、积水点整治、防汛设施运行状况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排除防汛隐患。
(三)扎实做好防汛物资准备
各单位按照备而不集的原则,应及时更新和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做到“地点清、物品清、数量清、质量清、规格清、联系人清”,确保汛期物资质好量足,调的出、运得上、用得好。
(四)组织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各责任单位要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抢险训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确保险情发生时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的损失。交通城建局、事业局、办事处、城管局应分别建立50人抢险应急队伍,关堤乡组织各村建立200人抢险救灾队伍,经发局应组织区内企业建立100人抢险应急队伍。
(五)严格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和防汛值班工作
1.各单位要加强防汛信息报送工作,6月20日前上报区防汛办防汛物资储备明细表、防汛抢险方案、防汛应急队伍名单及联系人电话。
2.从即日起到9月30日止,各有关单位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汛情及时上传下达,及时掌握和处理汛情、险情。
四、机构设置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高新区市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进行调整。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王学胜 区管委会主任
政 委:刘庆贵 区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指 挥 长: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立勋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玓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刘玉平 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牛 昆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祁增伟 区城管局局长
荆会云 关堤乡政府乡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徐善胜 区规划局局长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立鹏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桑佩梅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朱 涛 区房管分局局长
张洪亮 区卫计委主任
孟 旸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牛昆兼任。
值班电话:3539971/3539972(白) 3539911(夜)
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的市区防汛工作可参照本方案实施。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