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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6

  为统筹协调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建设,现就加强我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建设予以明确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
  撤销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成立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为全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区管委会主任任区城管委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区城管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日常工作。区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城管局局长任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
  原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划归区城管委,原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能划归区城管委办公室。
  二、城管委职责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城管委和市委、市政府以及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决策部署;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指挥、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3.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重大举措,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要事项,协调推进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的责任进行界定;
  5.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研究制定或修订城市管理指挥、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办法及其标准。
  6.负责向上级上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和奖惩意见;
  7.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原则申请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年度计划,管理、监督、使用城市管理专项资金。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城管委工作运行机制
  城管委通过工作例会和日常督促协调,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例会制度
  主要由全委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办公室会议组成。
  1.全委会议。由区城管委主任召集,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研究贯彻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党委、管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讨论、制定、修改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研究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分析研究及部署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2.业务工作会议。由区城管委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督查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安排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的具体性工作。
  3.办公室会议。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召集,或由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委托指定人员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主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协调、督促、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
  (二)日常工作机制
  区城管委办公室要在区城管委领导下,通过健全完善目标管理、多层次督查、短信提示、工作通报、工作例会、社会监督、宣传教育、奖惩激励等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区城管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的指挥、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做好城市管理办文、办会以及资料收集整理、信息报送等事务性工作。
  6.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调研活动,为深化城市管理长效体制机制提供决策意见。
  7.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8.承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城管委成员名单
  主 任:王学胜  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县级干部
  成 员:祁增伟  区城管局局长(兼城管委办公室主任)
      刘玉平  区公安分局局长
      徐善胜  区规划局局长
      牛 坤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桑佩梅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荆会云  关堤乡政府乡长
      朱 涛  区房管分局局长
      张洪亮  区卫计委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戚玖璞  区环保分局局长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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