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19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各派驻机构:
《新乡高新区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周启动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高新区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周启动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辖区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定于5月21—5月27日在全区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周活动,并于5月21日上午在关堤乡各行政村和办事处各社区举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周启动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感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反馈,治安防范常识,非法集资防范知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参与单位
辖区各局(办、中心),各派驻机构,详见附表。
三、宣传时间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四、宣传地点
各村(社区)人员聚集场所(或社区办及村委会所在地)。集中宣传地点由关堤乡、办事处负责安排,分包局(办、中心)负责与各村(社区)联络员联系。
五、活动要求
1.各局(办、中心)要由主要领导带队,所有工作人员(派驻机构派5-10人)参加启动日当日现场活动,各单位参加人员名单请于5月20日上午12点前报区综治办。
2.关堤乡、办事处的包村(社区)干部要做好所在村(社区)的启动日活动的现场布置、宣传材料发放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于5月21日上午9点前安排布置到位。各警务室及“一村一警”包村干警分别参加所在的村(社区)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周启动日活动。
3.各村(社区)需制作平安建设宣传展板2块,设立固定咨询桌2张,椅子4把,悬挂统一制作的宣传条幅。宣传材料及条幅由关堤乡、办事处统一到区综治办领取并负责发放到各村(社区)。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必须在左臂佩戴“平安建设”红袖标。各局(办)领导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图片上传至管委会微信平台。
4.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将带队对启动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区督查室将组织人劳、综治、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局(办)人员参加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曹华,电话:3539883,邮箱:xxgxqzzb@163,com。
点击下载附件:各单位分包村(社区)联络表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