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建立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6

    各相关部门:

      为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结合《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新政办〔2016〕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正处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区域综合竞争优势蓄积增强,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但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变化和结构性、周期性因素叠加影响,经济运行也面临不少问题和风险,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乏力、投资后劲不足、金融环境恶化,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大调控力度,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确保全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深入贯彻区党委、管委决策部署,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形成部门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政策措施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经济运行联合调研机制

      管委会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可靠依据。

      开展综合调研。区经发局要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调研,重点调查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和区党委、管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开展专题调研。区经发局要针对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某个专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查清问题根源,找准解决办法。

      开展区外调研。管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开拓视野、提高站位,密切关注兄弟县、区工作动向。视工作需要,区经发局可组织相关部门赴区外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各地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调控调节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各类调研活动结束后,牵头单位应及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报管委会并交流共享至各有关单位。

      (二)建立经济运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管委会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及时交流共享有关数据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强化数据共享。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区经发局。原则上,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商务局应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科统局根据区党委、管委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季度数据或逢节假日,报送时间相应顺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数据挖掘、数据整合、信息融合方面的优势,提高数据的科学性、有效性、快捷性。

      强化分析研究。区财政局、商务局、科统局、农办、交通城建局、房管局、人劳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2日前报区经发局。其他相关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区经发局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强化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税收、贷款、重要商品和工业品价格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按旬报区经发局。如经济运行中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区经发局要及时发出预警报告。

      强化交流反馈。区经发局要及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研究起草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报告,连同各部门月度分析报告汇编,及时报管委会并反馈至各部门。

      (三)建立经济运行协调会商机制

      要强化集体会商研究,共同讨论经济运行情况,谋划、储备政策措施建议。

      建立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制度。管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研究分析全区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指标增长情况以及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建立经济运行专项调度分析会议制度。管委会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需要,适时召开专项调度分析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建立经济运行专家咨询制度。区经发局要牵头建立经济运行专家库,通过座谈会商、专题咨询等方式,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四)建立经济运行报告机制

      建立月度分析报告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管委会要客观总结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14日前报市政府并抄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管委会要建立重大信息响应机制,及时发现本地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前瞻性信息以及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五)完善政策跟踪落实机制。

      强化政策跟踪落实。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机制,对区党委、管委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调研摸底。

      强化督导服务。督查室要按照区党委、管委安排部署,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导,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责任分工

      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由区经发局牵头,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参加。

      区经发局负责监测分析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和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等,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全区经济形势,牵头组织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会议等工作,汇总和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

      区科统局负责统计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和位次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走势等,及时交流共享数据信息,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财税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税源构成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区经济的影响,研判全区财税收支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招商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对外合作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农办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交通城建局、房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人劳局负责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就业领域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联络员名单于6月2日前报送区经发局(联系人及联络方式:杨修广,3539947,xxkfq@126.com)。

      (二)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鲜活及时、研判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

      (三)强化考评。区经发局要定期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总结通报,通报结果呈区党委、管委主要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切实推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点击下载附件:新乡高新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联络员报名表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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