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新乡高新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5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政府:
  根据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产业集聚区体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新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土地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会主要职责
  1.负责土地储备、供应和土地资产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2.协调与土地储备、供应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3.审定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4.审查土地资产管理、运营和计划执行情况,监控国有土地资产运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学胜    区管委会主任
  第一副主任:刘庆贵    区党委书记
  副 主 任: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委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李学军    区经发局局长
        徐善胜    区规划局局长
        牛 昆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朱 涛    区房管分局局长
        戚久璞    区环保分局局长
        朱芳龙    区纪委监察室主任
        王 永    区综治办主任
        韩建军    区招商局局长
        史玉华    区招商服务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耿红伟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伟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杨红飚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资产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收集整理上会议题,耿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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