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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12-25

中共新乡市纪委

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委局各派驻机构: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豫纪通〔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

  中共新乡市纪委

  2015年12月23日

 

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豫纪通[2015]2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按照“责任追究年”“主体责任落实年”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但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责任缺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致使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漯河市郾城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王酉军等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8月,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赵晓刚在郾城区某超市购买价值3000元的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并在单位财务报销。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调查时,赵晓刚当面撕毁票据,对抗组织调查。2015年9月,赵晓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郾城区城关镇中心学校校长韩春阳、城关镇中心学校分管幼教工作的业务主任王朝霞、城关镇中心学校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教主任刘跃利对下属疏于管理教育,未能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王酉军作为郾城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曹海举作为区教科体局纪委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不力。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王酉军、曹海举分别被诫勉谈话。

  许昌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晓强等领导干部因下属单位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4月,许昌市中心血站副站长陈辛杰、刘少磊等7人在赴青岛参加研讨会期间公款旅游。2014年7月,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许昌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时慧挺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晓强作为分管中心血站的副局长,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市卫生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员王书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不力。陶晓强、王书田分别被诫勉谈话。

  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王金林因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3月,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岳挺等5人到南京、扬州考察,回程途中到安徽黄山、六安等地游玩,考察结束后将外出考察及旅游费用5630元在市中心血站列支报销;2015年5月,市中心血站基建科科长王德松、财务科科长王国敏到山东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辽宁大连游玩2天,后二人分别在中心血站领取6天的出差补助1080元;2015年6月,岳挺等4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培训期间到包头草原、鄂尔多斯新城等地游玩、购物,后将外出费用21124元在中心血站列支报销。2015年8月,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王金林作为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对下属要求管理不严,对本单位十八大后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和及时处理,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金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汝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松伟等领导干部因下属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7月3日,汝州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副大队长何立新带领工作人员到某企业送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违规接受该企业宴请并午间饮酒。2015年7月,何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汝州市工商局主任科员范昌作为分管经检大队工作的领导,对经检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市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卢志涛作为经检大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担者,履行职责缺失,疏于监督管理。范昌、卢志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松伟对下属管理教育不严,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诫勉谈话;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益宏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俊波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5月3日12时至14时,长垣县公安局控申科科长王际轩公车私用,驾驶豫G5321警车在某营业性酒店就餐,并将该警车停放在省道S308延长线边,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5月,王际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长垣县公安局纪委在处理此问题过程中,监督不力、敷衍塞责,经多次督促后才上报处理结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俊波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约谈。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严肃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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