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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9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值班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值班工作制度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期间,管委会领导要参加管委会机关值班带班工作。带班领导要值守当地,手机24小时开机。各部门负责人外出,应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报告手续。独立值班的单位要制定节假日、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值班带班表,并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办公室。
  (二)完善值班情况报告制度。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和单独值班的单位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报管委会带班领导。单独值班的单位报送紧急信息要统一格式,上有抬头,下有落款,要有分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告时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涉及人员、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管委会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报告清楚,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不得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等问题。对于特别紧急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对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要及时传达落实并上报办理结果。
  (三)加强值班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将对全区值班工作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执行制度严、采取措施实、工作成效好的将予以表彰。对不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发生迟报、漏报、瞒报以及不及时续报重要信息和情况,办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值班工作通报制度。办公室将对检查和抽查情况定期通报。独立值班的单位也要适时通报值班工作情况。
  二、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一)坚持非工作时间无缝隙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准时到岗,见面交接班并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电话聊天及呼叫转移等。
  (二)值班人员对值班时遇到的各种急电、急件及急办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将办理情况在“值班记录”中登记备案。
  (三)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时获悉的有关涉密信息。
  (四)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注明交接事项并签字。
  (五)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得饮酒、打牌赌博,要保持精神饱满,接打电话以及接待来访要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电话机、电视机、机顶盒、WIFI设备等,确保各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保值班网络畅通。
  三、加强值班工作管理
  (一)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办公室负责全区值班工作,统一安排协调全区有关值班事务,并对管委会机关和各独立办公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副职中明确1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确保本单位全天24小时应急联络畅通无误,确保各种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与处置。
  (二)提高值班人员素质。值班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请示报告能力、协调处置能力、咨询答复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设备应用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做好值班设施保障。办公室和各独立值班的单位要加大值班经费投入,改善值班办公条件等,为值班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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