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5-22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驻区各单位:
    2012年以来,在党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新乡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定》和《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为调动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振中街办事处等2个先进单位和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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