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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新乡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4日

 


新乡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土综治办函〔2009〕4号)等规定,以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为依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推进我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作,着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同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到2015年,整理农田164.62公顷,新增耕地18.59公顷,保障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用地35.77公顷。
    项目实施工期为3年:
    (一)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完成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量50%以上,完成拆旧区拆迁复垦面积25公顷以上。
    (二)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完成建新区全部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完成拆旧区的全部拆迁复垦任务,启动整个项目区的土地整理工作。
    (三)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完成项目区土地整理工作,确保整个项目通过区、市、省三级验收。
    补助资金下达后项目即开始实施,实施过程应严格按规划进行,同时要依据省、市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我区时间和进度。
    三、主要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3、《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土综治办函〔2009〕4号;
    4、《关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关堤乡新型农村社区规划》;
    6、有关技术规章。
    四、职责分工
    (一)区统筹办
    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拆旧区拆迁复垦、农地整理区的农用地整理等项目相关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签订;省、市补助资金和管委会配套资金的使用与调配;所有项目施工的组织以及牵头工程验收和评审。
    (二)关堤乡
    具体负责拆旧区村庄拆迁、安置和建新区的施工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区国土分局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统筹办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四)区财政局
    保障项目实施资金(包括省补助资金和管委会配套资金)的落实,全程审核、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
    (五)其他部门
    区城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区规划局负责新区建设规划的实施监管;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批复的项目规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相应子项目的实施。
    五、推进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省、市部署,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国土、财政、关堤、统筹办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王学胜    区管委会主任
    政    委:刘庆贵    区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申兵伦    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主任
              徐善胜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贾永康    区规划管理局局长
              田维琳    区财政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乡长
              高卫红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杨红飚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高卫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检查和协调。
    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细化台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统筹办、关堤乡以及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信心,为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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