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成立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5

 

新开〔2012〕73号                     签发人:刘庆贵


关于成立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社会事业局合署办公。
    新乡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及考核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