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0
新开〔2012〕63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下发《高新区投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投资建设环境,经研究,现将《高新区投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高新区投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优化投资建设环境,经研究, 决定自2012年9月10日起,在我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投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依法打击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强揽工程、强供建材、强买强卖、阻挠施工、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营造高效、规范、有序的项目施工环境,确保我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投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主任王学胜任组长,党委书记刘庆贵任政委,管委会副主任及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违规处理、依法打击3个专项工作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供建材、垄断建材经营等不法行为;铲除阻挠施工、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地痞流氓恶势力;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其他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由党委、管委直接领导,公安、服务局、城建局、国土、规划、城管、关堤乡等部门要明确专人参与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9月10日—9月20日)
关堤乡、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标语、公告、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重点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城建、服务、土地、规划、关堤乡等部门要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调查摸底, 排查登记。城建和招商服务部门重点排查项目建设中的强揽工程、强供建材、强买强卖、阻挠施工、非法转包工程等影响建设的突出问题;土地部门重点排查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敲诈勒索行为;规划部门重点排查恶意损坏绿化、干扰阻挠绿化施工等情况;城管部门重点排查违法违规建筑情况。
(二)限期整改、严厉打击(9月21日—10月31日)
对查出的问题明确分包领导、分包单位和分包责任人。对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责任人采取领导约谈、公安训诫等措施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分别由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中涉及到的区、乡、村干部由纪检监察、人事劳动部门诫勉谈话和给予其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立机制、长效管理(11月1日—11月30日)
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跟踪服务”的原则建立项目领导分包责任机制,同时成立由负责政法的副主任牵头,纪检监察、公安、综治、关堤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依法处置工作机构,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引进项目及时落地和在建项目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投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是党委、管委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优化我区建设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包领导是分包项目顺利推进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领导要深入项目单位,认真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稳妥解决。
(三)加强协作。各单位要树牢“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统揽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