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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新区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3

新开办〔2012〕7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新区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
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驻区各单位:
   现将《高新区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高新区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
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管委会决定自2012年6月19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区组织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坚持整体防控、突出重点、以面保点,持续强化“法治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面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区火灾安全形势高度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指挥部,管委会副主任齐振田任指挥长,综治办主任王永、南环派出所副所长孟旸、消防大队大队长赵建军为副指挥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环派出所消防工作室,具体负责收集掌握全区保卫战开展情况,全力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保卫战开展。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实现“六个确保、六个决不”的攻坚目标:确保所有社会单位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决不留盲区、死角;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决不失控漏管;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决不停用瘫痪;确保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有效整改、决不遗痈成患;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挂牌督办,决不失之于宽;确保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消防监管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工作步骤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分为动员部署、临战攻坚、决战决胜、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9日至30日)。要层层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动员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全方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级组建领导机构,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临战攻坚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在前阶段“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安监、教育、工商、文化、卫生、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场所逐一排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单位、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三合一”、“九小”场所和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或行业等重点,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三)决战决胜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各部门要专题分析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火灾隐患“回头看”活动,查漏补缺,对尚未整治完毕的要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对确实无法限期整改的,要按照“重患即停”的原则,依法查封或关停。公安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对重点保卫目标实施现场监护、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验收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7日内)。各部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管委会将对全区保卫战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任务
    (一)完善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各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网格精细化管理,推行网格化排查火灾隐患工作模式。8月底前,推动辖区街道乡镇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部达标。7月份起,组织办事处、关堤乡,发动综治办、安监局、居委会、村委会、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所有居民楼院、单位场所和社区、农村进行排查,每月排查不少于总数的30%,十八大召开前,确保全部排查一遍,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实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控。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机制,对消防重点单位建立“户籍化”消防档案,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动态预警监管。7月份,发布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组织消防重点单位管理人召开十八大消防保卫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议。消防工作室、各警务室要督促辖区二、三级消防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9月底前,对辖区所有消防重点单位逐一检查,落实到位。各消防重点单位7月底前要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所列管上级部门;每月要通过互联网重点单位管理平台,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向消防部门报告备案。
    (三)实施消防安全密集化整治。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掀起整治火灾隐患高潮。6月底前,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公安、消防部门6月份要完成“打非治违”霹雳行动,全面消除人员密集场所各类火灾隐患;7月份开展利剑行动,重拳整治“三合一”、“九小”场所等消防“乱点”;8月份开展攻坚行动,集中进行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9至10月份开展护航行动,集中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消防产品领域消防违法行为。期间,派出所要组织公安各警种、警务室统一开展五次“零点”夜查行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四)开展消防监督规范化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并行并重,努力实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战中,公安、消防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五条铁规”: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圈占、遮挡消防设施的,必须责令当场改正、消除隐患;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凡当场难以整改到位的,一般火灾隐患,必须督促在十八大召开前彻底整改。凡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大会期间必须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关停、死看死守等断然措施。
    (五)力争消防安保全民化参与。管委会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建设、文化、工商、质检、安监、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自上而下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形成整治合力。督促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7月底前,消防部门要建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落实专门运作机构,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7月底前,管委会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和奖励情况,发动广大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绝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和纰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保卫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凝心聚力保稳定、心无旁骛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得到体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深入推动基层火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消防安保攻坚战,坚决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保卫战期间,各有关部门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行动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结合《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行农村、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家庭学校消防安全计划”,组织消防宣传车和消防志愿者进驻村庄、社区、居民家庭开展面对面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掀起消防宣传高潮,切实打一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
    (三)严格奖惩,跟踪问效。把消防安全保卫战开展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奖惩。指挥部办公室每周通报行动开展情况。管委会将在全区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派出工作组帮扶督导,推动扭转被动局面。要严格落实亡人火灾事故个案责任追究和累计责任追究制,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火灾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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