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07
新开〔2012〕34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高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高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刘庆贵 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郝 莉 区党委副书记
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耿建功 区管委会纪委书记
李立勋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徐延杰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玉平 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李学军 区经发局局长
王 永 区法制办主任
于 涛 区信访局局长
马志强 区工商分局科长
乔玉庆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柴 森 区办公室主任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李国胜 区检察室主任
徐善胜 区城建局局长
韩建军 区商务局局长
申兵伦 区农办主任
李勤民 区办事处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立勋任办公室主任,李学军、王永、于涛、马志强、乔玉庆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行业管理组
下设五个专业问题处置小组:
(一) 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工业企业及创投、风投、私募股权基金非法集资问题处置小组
组 长:李学军
责任单位:经发局
(二)典当行和拍卖行非法集资问题处置小组
组 长:韩建军
责任单位:商务局
(三)农业、林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处置小组
组 长:申兵伦
责任单位:农 办
(四)汽车租赁行业、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问题处置小组
组 长:徐善胜
责任单位:城建局
(五)投资、咨询、理财类公司非法集资问题处置小组
组 长:徐延杰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工作职责:
负责相关行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行业预防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管理细则,建立行业内非法集资活动监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行业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受理行业内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群众举报和投诉,牵头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的初步调查,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为各行业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政策解释和行业指导。
其它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预防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
二、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立勋
成员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办公室、工商分局、办事处、关堤乡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
2、负责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材料的起草印制;
3、负责制订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制度;
4、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递、审核、催办、督办、保管、立卷、归档及销毁等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收发文登记、档案借阅、复制、保密工作机制;
5、负责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包括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和编发,收集、统计、汇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基本情况,收集、督导各小组工作推进情况,撰写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6、协调、配合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和批示,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催办、督办,并记录备查;
7、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8、负责收集上报涉及我区处置非法集资的各类舆情;负责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媒体(含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及媒体记者来区的采访、接待工作;
9、负责根据在处置非法集资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开展调研,寻求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10、负责到上级部门咨询和外地考察学习工作;加强调研分析,协调督促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帮扶政策和措施;
11、指导办事处各社区和区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关注企业的监管,督促和帮助其整改问题,化解矛盾;
12、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1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查处及资产处置指导组
组 长:齐振田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法 庭、检察室、法制办、财政局、房管局
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掌握已立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处非办综合组和相关部门报送;
2、负责督导各专案组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3、负责统筹安排办案力量,协调交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有争议的案件;
4、建立案件联查联审制度,加快办案进度,组织开展办案工作经验交流;
5、负责收集、统计全区涉案企业(人)资产查扣、债权清收、资产保管、资产处置情况;
6、负责督促各专案组对涉案资产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各类资产的变动情况;
7、负责研究制定资产处置及兑付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对涉案资产处置和集资款的清退工作;
8、负责资产处置及兑付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研究、咨询工作;
9、督促指导涉案资产的处置和兑付工作并对工作经验总结交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接待、维稳组
组 长:齐振田
成员单位:信访局、法制办、经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办事处、关堤乡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的咨询;
2、负责对非法集资上访群众的接待、解释、疏导劝返等工作;
3、负责对来访群众上访事项的登记、统计、劝返、现场交办工作(疑难案件处置办研究后交办),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
4、负责指导区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访监控预警机制,制订应急预案;
5、负责排查、收集非法集资信访综合信息,向办事处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及时反馈;
6、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重要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报送;
7、负责对重点人员开展落地查人稳控工作;
8、负责群体性事件应急现场处置,确保党政机关、重要公共场所、重要交通要道部位的安全;
9、负责指导、协调办事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10、负责对各案件集资人员信息,按处非预案中职责规定及时移交;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查组
组 长:耿建功
成员单位:监查室、人劳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督查;
2、负责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贯彻情况的督查;
3、负责督查区各相关部门处置本辖区非法集资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分包非法集资案件的科级领导、分包工作组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参与承办非法集资案件的公安机关侦破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
4、负责对区内有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
5、负责对参与非法集资、上访活动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查处;
6、负责对案件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的监督和查处;
7、负责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