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3-26

 


                  新开〔2012〕13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驻区各单位:
    2011年以来,在党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效果明显,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关堤乡政府等4个先进单位和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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