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3-12

 

 

 

新开〔2012〕10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驻区各单位:
    2011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开展“护航中原”系列行动、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清剿火患”战役等活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区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大批火灾隐患得到消除,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区内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改善,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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