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1-19
新开〔2012〕7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新乡高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我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和制定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配合市政府做好跨县(市)、区案件的处置工作,制定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郝 莉 区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立勋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安军胜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李国胜 区检察室主任
徐延杰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田维琳 区财政局局长
于 涛 区信访局局长
徐善胜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守顺 区地税分局局长
韩建军 区商务局局长
申兵伦 区农村经济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柴 森 区办公室主任
王 永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