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5
新开〔2019〕82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4日
新乡高新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紧盯目标,尽锐出战,突出问题导向,深化作风建设,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把巩固脱贫成效摆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三个落实”,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决定性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确保2019年我区完成22户46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1.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攻坚。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做到应纳尽纳。(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关堤乡)
2.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成效考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回头看”,找准症结,制定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残疾人户)的资金项目倾斜力度。(区人力资源部、区纪工委、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3.着力打好产业扶贫硬仗。落实好河南飞科种业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兑现22户入股分红;鼓励引导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贫困户的责任田以托管的形式,纳入进去,实现贫困户增收。(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关堤乡)
4.深入实施健康扶贫行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覆盖,加大大病集中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帮扶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坚持预防为主,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关堤乡)
5.深入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力度。(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关堤乡)
6.深入实施扶贫助残行动。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推进因残致贫家庭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优先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关堤乡)
7.深入实施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以实现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确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严格质量安全建设和验收标准,对危房改造的质量进行“回头看”,确保贫困群众危房改造后住房安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8.深入实施扶贫扶志行动。改进帮扶方式,避免简单发钱发物,防止政策“养懒汉”。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精神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微党课宣讲活动。(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区管委会办公室、区人力资源部)
9.加快推进水利扶贫工程。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底数,合理确定解决方案,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关堤乡)
10.加快推进环境整治工程。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三清一改”行动。(区社会事务局、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关堤乡)
11.提高脱贫质量。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严禁擅自调整标准或盲目扩大范围,坚决反对突击脱贫、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12.突出抓好防止返贫工作。攻坚期内贫困人口脱贫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一段时间,持续推进退出后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各方检验。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成果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返贫问题研究,解决共性和倾向性问题。(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13.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立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跟踪监测管理已脱贫人口,适时组织对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返贫问题,确保做到“返贫即入”,及时帮扶。(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14.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保持工作重心不偏移。做好有机衔接,保持帮扶政策和支持力度连续稳定,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15.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与脱贫任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足额安排我区扶贫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旬报制度,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安排,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及时落地。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社会事务局、区财政局、管委会办公室、关堤乡)
16.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动员机关、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定点扶贫长效帮扶机制,适时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区社会事务局、区人力资源部、关堤乡)
17.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基层创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反映脱贫攻坚成果,讲好脱贫攻坚故事,展现脱贫攻坚良好形象。(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18.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严格落实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年安排部署,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把从严从实要求贯彻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区纪工委、区人力资源部)
19.持续开展扶贫干部培训。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培训需求,突出务实管用,细化培训专题,组织开展全区精准脱贫专题培训班,做好扶贫示范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部门的专项培训,重点加强村级扶贫干部培训,确保完成各级扶贫干部培训任务。(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20.持续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建立与脱贫任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公告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扶贫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审批一律纳入“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区纪工委、区财政局、区社会事务局)
21.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统筹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各项脱贫成效考核、督查巡查、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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