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5
新开〔2020〕81号
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关堤乡、振中街道:
为加强对我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动责任落实,经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在联席会议领导下成立四个专班,具体推动全区“两个行动”各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新乡高新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四个专班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新乡高新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2.新乡高新区“一联三帮”服务企业专班工作方案
3.新乡高新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工作方案
4.新乡高新区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训方案
5.新乡高新区创先评优专班工作方案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乡高新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统筹推动全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成立新乡高新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
第二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部。
二、主要职责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研究部署、组织实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二)统筹推进省、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
(三)研究全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统筹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四)指导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五)承办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第四条 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议事采取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两种形式。
(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主要任务是研究落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重大事项,总结工作,部署任务。由召集人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出席人员为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视情邀请相关区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二)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由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召集,出席单位为涉及议题的成员单位,视情邀请相关区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三)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或成员单位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全体会议议题报召集人审定,专题会议议题报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审定,并提前就会议审议材料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通知需要邀请的相关领导和列席会议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第五条 请示报告制度
(一)涉及我区民营经济工作全局的重点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请示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召集人。
第六条 调研指导制度
(一)调研指导事项包括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区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工作安排、议定事项等的落实情况。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调研指导工作方案,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组织成员单位赴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并向联席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第七条 会商督办制度
(一)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需多部门综合协调解决的难点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或召集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商,并将研究意见反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二)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议定事项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办理时限,牵头部门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第八条 情况通报制度
(一)对市、区领导有关要求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区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传达。
(二)定期对各有关单位“两个行动”推进情况、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有关民营经济工作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典型经验等,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发简报,发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视情增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第九条 沟通联络制度
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联络,加强信息沟通。
四、有关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根据自身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安排、议定事项,依法依规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成员以及列席会议人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附件2
新乡高新区“一联三帮”服务企业专班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暨“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推动“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破解后疫情时代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用工、市场难题,根据新乡高新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兼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双重任务,在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推动我区党政干部下沉企业、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实现区内一定规模民营工业企业、产业集群和主要产业链企业基本覆盖,帮助企业强信心、稳预期、抓机遇、渡难关,提升企业的政策获得感,进一步激发我区经济发展活力。
二、工作机构
在新乡高新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成立“一联三帮”企业服务工作专班,由经济发展局局长杜辉担任召集人,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落实“一联三帮”工作机制
1.建立服务对象名录。以产业链、产业集群、专业园区为重点,以应帮尽帮、该帮必帮为目标,在区内梳理确定一批联系企业,建立服务对象名录。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上旬
2.确定帮扶干部名录。以我区领导干部和涉企部门单位干部为主体,在我区现行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的基础上,以“领导干部领衔+分包部门”为主要形式,对照服务对象名录,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确定帮扶干部名录。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中旬
3.统筹推进跟踪问效。建立党政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清单、政策清单、问题清单,完善日常管理、信息通报、问题会商、督促检查等具体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二)组织开展对标提升行动。
1.增强对标提升理念。通过引导民营企业瞄准行业标杆,对标改善优化,全方位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绩效水平。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从我区制造业骨干企业、服务业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4类企业中,筛选20家作为对标提升试点企业,组建专家指导团和企业群组,帮助企业科学寻标、精准对标、改善提升,从商业模式、技术升级、财务管理、员工培训、企业文化、品牌经营等方面,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带动形成一批管理规范、制度先进、业绩优秀的民营企业群。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组织对标企业参加市级“对标提升之星”评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引导企业向行业一流卓越企业看齐。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动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
1.以“帮扶企业发展、帮助项目建设,促进转型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为主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急其所急、解其所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坚持一线工作法,广泛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当好政策宣传员、项目代办员、问题协管员。认真倾听企业家呼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确保企业问题收集到位、问题跟踪解决到位。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大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围绕小微企业反映最突出的市场环境、融资困难等问题,推动各类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网络营销,刺激消费需求,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升级规上企业。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人力资源部、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开展形势教育和政策宣讲
1.深入开展经常性形势教育。推动我区领导干部通过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面向民营企业、商会协会开展经常性形势教育。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开展政策宣讲。通过集中授课、巡回宣讲、视频录播、专家解读、咨询诊断、新闻发布、媒体专访、发放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全方位宣讲涉企惠企政策。深入重点企业,发放涉企政策汇编,解读涉企优惠政策,接受企业政策咨询,受理企业反映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人力资源部、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一联三帮”企业服务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与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沟通交流情况,研究会商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地。
(二)强化跟踪问效。聚焦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研究纾困解难办法。能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一联三帮”企业服务行动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保企稳业、共克时艰的浓厚氛围。
附件3
新乡高新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工作方案
根据《新乡市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下,成立新乡高新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以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联席渠道、提升涉企部门服务质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成立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全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全程跟踪服务、高效推进,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在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下,建立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响应机制,有效帮助民营企业与相关部门或单位沟通联系,研究提出协助(协调)解决的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专班构成
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副组长:杨媛媛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修广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杨媛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部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对接新乡市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专班,做好与现有企业服务平台的衔接,指导全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运转、管理工作;
(二)负责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推动民营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妥善解决;
(三)研究我区民营企业诉求共性问题,起草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四)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向联席会议报告推进民营企业诉求响应的相关工作;
(五)定期通报民营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六)协同参加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活动。
四、重点工作
(一)开通诉求响应平台。采集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入库企业信息,做好涉企部门、企业入驻平台相关工作。
(二)完善各类保障机制。指导各单位规范平台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协调推动联席会议研究涉企部门间协同办理民营企业诉求机制。
(三)开展培训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方案,提升平台知晓度,提高民营企业在平台注册、使用的数量和质量;指导工作人员熟悉平台运行规则和方式,提高平台运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迅速形成合力。专班全体人员要主动作为,形成推动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结合自身职能,及时落实专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工作目标。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有效帮助民营企业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学习宣传。专班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及时推进学习宣传,不断扩大诉求响应智慧平台的影响力,推进各涉企部门间协同和协作,提升民营企业建言献策的水平和理解运用政策的能力。
(三)完善协商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加开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可根据会议议程需要邀请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坚持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成具体事,落实到具体人,明确具体时限。强化过程督促检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办事拖拉、故意刁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入驻平台涉企部门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单 位 |
领导 姓名 | 职务 |
联络员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纪工委 | 柴 森 | 副书记 | 赵 洁 | 科员 | 13782584884 |
人力资源部 | 张 超 | 副部长 | 陈 伟 | 科员 | 13837369696 |
社会治理委员会 | 王 亮 | 副主任 | 刘 光 | 科长 | 15903031173 |
经济发展局 | 陈红强 | 副局长 | 孟展鹏 | 科长 | 18637365522 |
科学技术局 | 苏东海 | 副局长 | 李 毅 | 科员 | 13782591283 |
服务业促进局 | 季 军 | 副局长 | 闫伟汉 | 科长 | 18603731855 |
财政局 | 李 智 | 副局长 | 汤若泉 | 科长 | 13937305649 |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 李 伟 | 副局长 | 赵 莉 | 科员 | 15903034199 |
综合监管和 执法局 | 陈壮志 | 副局长 | 李 亮 | 科员 | 18637318106 |
社会事务局 | 杜 阁 | 副局长 | 魏安婷 | 科员 | 13462397557 |
行政服务中心 | 周 琳 | 副主任 | 许庆宇 | 科长 | 18237379767 |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刘 强 | 副总经理 | 高 璐 | 科员 | 13525012305 |
关堤乡 | 张吉阳 |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 刘 辉 | 经发办主任 | 15836011890 |
振中街道办事处 | 范志刚 | 副主任 | 赵善国 | 办公室主任 | 18790507707 |
公安分局 | 高冠军 | 副局长 | 刘 杰 |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 18638307722 |
税务局 | 刘安伟 | 副局长 | 卫 鹏 | 办公室主任 | 18637377938 |
市场监管领导小组 | 马志强 | 副局长 | 常 静 | 科员 | 15836135678 |
消防救援大队 | 李 彬 | 大队长 | 陈 阳 | 文员 | 15136713469 |
附件4
新乡高新区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百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新乡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激发民营企业家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建立健全新乡高新区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制订本计划。
一、培训对象
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返乡创业优秀青年人才;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以提升民营企业家能力素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为核心,贯穿思想政治引领和形势政策教育,重点培训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链重组整合、新业态新模式构建、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等“高新精尖”知识。
2020年8-12月课程计划(拟):
课程模块 | 课程名称 | 课程时长 |
区域创新与产学研合作 | 产学研合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 0.5天 |
智能制造 | 中国制造2025与工业4.0 | 0.5天 |
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 | 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应用 | 0.5天 |
宏观形势 | 产业政策导向与经济转型 | 0.5天 |
产业科技创新与 经济转型升级 | 互联网思维与商业模式创新 | 0.5天 |
2021-2022年培训专题:待定。
三、培训形式
积极参与省中原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计划,整合优质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根据新乡高新区产业发展及企业需求,对企业家进行提升培训。
1.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高端培训、专题培训和惠企政策宣讲。
2.组织开展普惠培训,为本地民营企业家、返乡创业人员和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围绕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商业模式等应知应会知识,通过课程定制、网上点单、培训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实用性培训,实现愿学尽训。
3.按照相关要求,开办新乡高新区企业大学,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
四、培训费用
每场培训费用约5000元(讲师授课费、助理费用、交通费等)。按照2020年8~12月每月1场培训(共5场),约需25,000元。
部分培训老师资料:
讲师 | 简介 |
赵荣祥 | 浙江大学电力电子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院长,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主任,浙江浙大紫金众创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电机智能控制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系统、变频调速系统、同步电机交流励磁感应加热成套系统 储能系统、照明节电。负责并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具有丰富的产学研研究水平。 |
葛朝阳 | 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副院长兼浙江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副理事长,国家科技园评审专家。 |
吴庆标 | 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院长助理,浙江大学科学与工程计算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杭州技术转移中心主任,浙江大学人才驿站海创园工作站主任。一直从事信息与计算领域的研究、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工作,研究成果进入全球千分之一科学家行列。 |
魏 江 |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国家创新基地副主任、“浙江大学-杭州市”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企业组织与战略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青年教授联谊会秘书长,现从事企业战略管理、技术创新与管理、服务业创新等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现任美国管理学会会员、亚洲开发银行项目首席专家、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咨询专家等。 |
杨世锡 |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计划与重大专项部部长,兼任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理事、动态测试委员会常务委员、秘书长。 |
傅建中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现代制造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省级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现为浙江省151人才第二层次人员,任浙江省重大机电装备专项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理事,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精密机械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
邵明国 |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众创空间联盟理事长。 |
杜尧舜 |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部部长、副研究员。 |
黄 进 |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电机系主任、电机及其控制研究所所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大电机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现代控制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在电机及其系统中应用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两本,或省部级奖四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包括多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内的数十项科研项目。 |
金小刚 |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王维安 |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
黄克玲 | 研究员,国家清洁生产中心特聘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主任,国家清洁生产专家库成员。多次承担省级重点、重大项目,并获得省级环保科技奖项,在水处理技术研究和开发过程中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效果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
翁 宇 |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 副部长。 |
郑加成 |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弈论专家,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总裁班和领导干部班)最受学员欢迎教师。 |
许亚丹 | 网新创投副总裁、网鼎投资副总裁、浙大网新集团总裁助理、浙江大学副教授。 |
杨 捷 | 浙江大学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总经理。 |
黄 灿 |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系副主任,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特聘顾问,兼任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SSCI索引期刊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编委,主要研究方向为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和科学技术政策分析,曾多次受邀在政府机构(欧盟议会和欧盟驻华代表团等)和荷兰、比利时、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韩国、中国香港和内地的多所知名高校做研究报告或讲座。 |
刘 琼 | 浙江大学图书馆信息与战略发展部部长、副研究员、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高级顾问。 |
朱 凌 |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朱燕建 |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特约讲师。 |
叶春辉 |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金 珺 |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姚寿坤 |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处长。 |
汪 亮 |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
张学宁 |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巡视员。 |
附件5
新乡高新区创先评优专班工作方案
根据全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暨“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争当优秀建设者、争做出彩河南人”活动和“两个健康”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在区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设立创先评优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双争”活动和“两个健康”示范点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通过选树典型、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引领带动、积累经验、示范推广,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思想政治领
1.加强政治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完善联谊交友、谈心谈话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民营企业家思想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完成时限:长期
2.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正负面清单有效落实。加强执纪监督,激励干部做到“亲”有度、“清”有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推动形成争做亲清政商关系坚定维护者、自觉践行者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纪工委、人力资源部
完成时限:长期
3.引导守法诚信。推动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民营企业家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规则意识,培养契约精神,依法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法庭、检察室、人力资源部
完成时限:长期
(二)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2020-2022年)
1.研究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客观、公正透明、操作性强的评选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2021-2022年视情修订完善
2.组织人选推荐。组织开展“出彩新乡人”人选推荐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营经济“出彩高新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明确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人选推荐标准,组织人选推荐工作。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2021-2022年于当年4月底前
3.开展人选初评。通过各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评选民营经济“出彩高新人”,形成民营经济“出彩新乡人”标兵、年度人物的初步意见。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2021-2022年于当年11月底前
4.认真征求意见。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就人选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完成时限:当年12月中旬前完成
5.宣传先进事迹。通过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组织主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大力宣传“双争典型”先进事迹。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当年12月底前
6.开展颁授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颁授活动;对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次年1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加强创先评优工作专班的领导,设组长1名,组长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张贺星担任,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经济发展局、纪工委等单位领导同志)参加。下设专班办公室,人员从人力资源部相关科室抽调,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政策解读栏目 :关于新开〔2020〕81号文件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