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启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新开规建〔202142

局机关各科室、窗口: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工改办事流程,现就启用规划许可电子证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此次启用的电子证照范围为新乡高新区范围内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的“一书四证”,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二、电子证照启用时间

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上述“一书四证”的电子证照。

三、电子证照获取方式

电子证照生成后,系统会自动推送给申请单位和各相关业务部门,通过使用本单位法人账号,在企业中心,电子文件专栏中进行下载。

四、电子证照使用和推广

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生成的电子证照内容、格式与纸质证书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等事项时可直接从系统中调取使用。

各科室应积极做好“一书四证”电子证照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企业主动使用电子证照,提高电子证照使用范围。

 

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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