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引导制度

发布日期:2021-02-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台,确保咨询引导服务工作顺畅开展,使大厅咨询台成为真正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窗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咨询台应设置在大厅显著醒目位置,咨询台上应摆放“咨询服务”席位卡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牌。

第三条 咨询引导人员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管理,实行AB角色管理,保障工作时间内必须有1名工作人员在咨询台提供服务,1名工作人员机动待命。

第二章 岗位工作职责

第四条 咨询台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统一、各司其责,做好引导、咨询服务工作,保障大厅各项审批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做好咨询答复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大厅的解答政策咨询职责,为企业和群众咨询、查阅、获取本级政策文件提供精准、便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架设企业与部门沟通桥梁,促进政策落实到位,指导依申请公开办理,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网上检索或资料查阅能当场提供的,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指导其向制作机关申请公开。

二、做好引导工作。对不属于大厅承办的事项,应解释清楚,并尽可能帮助联系,引导办事群众至相关部门办理。

三、做好办事群众投诉的接待受理工作。对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告。

第三章 纪律要求

第五条 咨询台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严禁出现迟到、早退、串岗和擅自离岗现象。因故不能上岗或提前离岗的,需提前向大厅管理科请假,经批准后在签到簿上做好请假备案登记。

第六条 咨询台工作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形象。必须着装规范整洁,挂牌服务。

第七条 咨询、引导服务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进门有迎声、询问有答声、出门有送声;除帮助代填表格或操作计算机等情况以外,需站立服务。

第八条 咨询台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认真负责,不得闲聊、吸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九条 咨询台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考核,并定期将考核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第五章 惩处措施

第十条 咨询台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现象,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将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凡与办事群众发生争吵或被举报、投诉经查实确属工作人员主要责任的,给予开除处理。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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