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有诉即办(办不成事)”窗口 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1

新开行政〔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关堤乡、振中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贯彻落实《高新区政务服务“有诉即办”工作实施办法》(新开行政〔2021〕9号)文件要求,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印发《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有诉即办”窗口工作制度》,请认真抓好落实。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19日

 

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有诉即办”窗口工作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受理登记群众反映的有诉即办项情况,群众的紧急诉求能及时现场处理,一般情况按照职责进行分类,协调有关窗口限期处理,对于确实无法办理的给予解释和给办事群众指点方法。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热情服务办事企业群众

3.加快办事效率,对待群众办事及时处理

三、着装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深色工装佩戴胸牌,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以及显眼装饰。

2.女同志不得化浓妆、不得披肩散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胡须。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口罩。

四、服务意识要求

1.对待办事群众要举止文明,热情回答办事群众回答的问题,使用普通话。

2.对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处理,做到有问必答,尽量解决。出现纠纷问题要及时进行解释和安抚工作。如遇困难问题需及时与领导进行沟通报告。

3.要精通政务大厅事项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熟悉窗口工作,绝对不能对办事群众敷衍了事或推诿。

4.严禁接收办事企业群众贿赂,或被查实有吃、拿、卡、要等问题。

5.要严格遵守政务大厅规章制度,禁止与办事群众发生争吵,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通报。

五、工作时间及要求

1.按照工作值班表到岗值班,上班时前10分钟必须到达工作岗位

2.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空岗。如因公、隐私请假无法进行值班,需经领导同意后派人替换。

六、考评要求

1.值班人员须按照窗口考核办法进行管理考核,不得搞特殊化。

2.值班人员需按时登记办理事项台账,进行汇总。

3.值班人员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树立行政审批服务局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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