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各窗口单位:

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模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6日


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模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改革,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调整原则

依据《新乡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关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应当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模式,原则上不得按部门、事项设置专业窗口,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事项应当集中设置窗口服务区提供服务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实施审批服务窗口综合受理模式,深入推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限时办结等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窗找、多家跑”等问题,助力提升我区营商环境测评中政务服务环境指标排名。

(一)遵循综合服务的原则。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要根据业务关联性,分类整合设置并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受理,做到只分业务不分部门,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

(二)遵循高效服务的原则。充分考虑窗口承载力,合理规划设置各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推行综合受理窗口无差别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着力化解服务窗口冷热不均和办事群众排长队等问题。

(三)遵循精准服务的原则。以企业群众视角确定事项的关联性,分类整合和设置综合窗口,对可能涉密或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通过设立专业窗口提供服务,切实解决投资企业“重招商、轻服务”和居民群众办事“多窗跑、多头办”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

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以推行综合受理模式为目标,按照“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特色服务”的模式,因地制宜规划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社会服务、投资项目报建、税务、特色服务6个服务专区,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全覆盖,着力打造惠企便民的规范化、均等化综合政务服务环境。

四、具体任务

审批服务窗口设置优化调整工作遵循“统一规划、分区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实施。

(一)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窗口设置优化调整任务。

推行综合受理模式。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将分设的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窗口业务进行优化整合,合理规划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数量,强化收费发证、综合查询等服务举措,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推送与实时共享,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房屋转移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二)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窗口设置优化调整任务。

搭建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以提升企业开办效率为导向,开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将企业开办所涉及的登记注册、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相关事项整合到一个区域,进一步优化压减审批流程与审批时限,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审批事项0.5个工作日办结。

(三)社会服务专区窗口设置优化调整任务

深化综合业务受理模式。公安局、组织和人事局、社会事务局要在现已推行综合受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业务流程和窗口功能布局,合理优化设置综合受理、综合咨询、综合出件等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服务,深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工作质效。

(四)投资项目报建服务区窗口设置优化调整任务

推行综合受理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和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单设服务窗口进行归类整合,先期规划设置2个投资项目审批领域综合受理窗口,统筹调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投资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全流程涉及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综合受理窗口进行接件受理,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流转、部门限时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审批服务模式,实现投资项目全领域审批事项“一窗受理”服务。

(五)税务服务区窗口设置优化调整任务

推行综合受理模式。将网上税务和下线税务相结合,设置14个综合受理窗口,统筹调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发票领取、税务申报、清税证明等事项全部纳入综合受理窗口进行接件受理,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流转、部门限时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审批服务模式,实现投资项目全领域审批事项“一窗受理”服务。

(六)设置特色服务区

设立“有诉即办”“敬老助残”专窗,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投诉,窗口直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邀请中国移动、公证处进驻窗口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审批服务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业务实际,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为目标,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拓宽审批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容缺受理、信用承诺、限时办结服务机制,合理设置跨省通办、一次办以及绿色通道等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体验。要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能力,系统性整理本职能部门业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化性梳理本服务区域综合窗口受理事项,对外公开综合窗口受理事项范围,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化、精准化的政策法规与审批业务方面的咨询解答服务。

(二)强化事项进驻保障。一是凡在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有服务窗口的职能部门,除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安全、保密、稳定等因素外,要将本单位承办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的问题。二是为切实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审批事项全部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代为收件和出件,采取综合窗口代为收件、部门定时取件、按期予以办理、窗口统一出件的方式,实现审批事项综窗办理和“一站式”服务。此外,各职能部门要逐项对委托事项政策法规、办事要件、办理流程、填报样报等内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梳理,探索建立审批事项政策业务信息库,远程视频指导等方式,解决企业群众咨询服务与窗口人员事项办理业务支撑问题。后期根据部门承办事项业务量的变化,对职能部门和窗口人员进驻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事项授权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人员和进驻事项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做到进驻事项在中心内完成接件受理、审批办理、办结出证全流程审批工作,坚决杜绝企业群众办事“两头跑、两头找”问题的发生。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推行无差别综合受理模式为立足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路径与举措,加强工作组织与调度,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窗口优化调整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牵头单位要注重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流程,确保审批工作实现更规范、更便捷的目标。要注重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机制,通过网站、视频、新媒介等多渠道,对审批服务模式变革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步做好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指引工作,保证大厅良好的运行秩序,切实优化地区营商环境。

(三)加强督办落实。要强化对审批服务窗口设置优化调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突出对窗口设置、人员配备、机制建设以及事项进驻与授权工作的督查落实,对于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交相关单位予以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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