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09
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是由新乡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成立并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房屋租赁、股权投资管理、土地开发等,集融资、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司人员15名。具体岗位职责及职位要求见《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事业心、责任感强,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勤勉敬业;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个人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2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打包发至邮箱gxtzp373@163.com。(文件夹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由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笔试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一周内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职称、职(执)业资格、驾驶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主要培训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七)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由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
(一)薪酬待遇。经考察合格被聘用人员享受与聘用岗位相匹配的薪酬待遇,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二)聘用期满,考核胜任者,经公司研究同意,依法履行续聘手续;不胜任者,聘用期满后不再续聘。
(三)聘用期间,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研究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
2.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3.明显无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五、相关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由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筹安排入职和培训。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无效、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应聘费用,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
(八)招聘工作相关进度情况将通过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应聘者,报考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十一)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及招聘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高 璐 咨询电话:0373-3539822
附件:
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