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和人事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5〕第7号
河南蓝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8月27日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许可证编号:(豫)人服证字〔2022〕第0771000413号)变更信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8月27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作如下变更:
由原名称:河南嘉晨人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蓝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请你单位持本决定,到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5年9月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