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辖区内各企业:
现将上级《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有序开展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现将重点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评价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属地审核、省级监督模式,企业自愿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线上完成注册、信息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全程线上办理。企业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严禁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办,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时间节点
评价系统8月31日关闭企业申报入口,请辖区内企业务必按时完成申报。
三、审核与核查
区科学技术局将严格遵循《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要求,对企业报送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特别加强对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审验,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对职工总数 5 人及以下、知识产权数量为 0、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 10 万元、近三年有严重违法失信或撤销入库记录、首次参评的企业,区科学技术局将开展实地核查,并在平台填写实地核查结果。
省科技厅将对参评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回评价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和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省科技厅将按不低于5%比例对入库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指标异常、材料不实的企业将被撤销入库编号。
四、联系方式
区科学技术局:0373-3539907
系统技术支持:0371-61653692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