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和人事局准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6〕第10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河南力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住 址):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区午中街坊新乡高新区火炬园A5号厂房B3座(302-304)
法定代表人:邵彬彬
你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2026〕第10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6年4月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