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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红黑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各窗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现将《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红黑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红黑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奖优罚劣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

  二、考评方式

  通过“日检查”的方式,对照考评事项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评分值进行“月排名”。

  三、考评内容

  考评实行100分制(基础分值)。政务服务大厅每月按照出勤值勤、规范办事、办件评价、工作纪律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管理,扣分不封顶。

  (一)考勤出勤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分;

  2.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扣5分;

  3.工作人员外出前,未按要求签批《外出公务审批单》,和未提前安排B岗人员窗口值班的,每次扣10分;

  4.政务服务大厅召开的会议、培训、学习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0分。

  (二)规范办事

  1.违反《首问负责制度》,每次扣5分;

  2.违反《限时办结制度》,每次扣5分,因操作原因造成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超期,每次扣5分;

  3.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每次扣5分;

  4.违反《容缺受理制度》,每次扣5分;

  5.违反“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工作相关规定的,每次扣10分。

  (三)办件评价

  1.在事项办结后未主动邀请企业群众进行“好差评”评价的,每次扣10分;

  2.在电话回访、现场问卷、投诉电话、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渠道,有企业群众反映办事不满意的情况,经核实后,每件扣20分。

  (四)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未规范着装、佩戴胸牌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时间仪容仪表、精神风貌不佳,留胡须、戴首饰等影响窗口形象的,每次扣5分;

  3.工作时间吃零食,携带具有强烈气味食品的,每次扣5分;

  4.工作时间未经报备长时间看手机的,或边办件边使用手机影响办事的,每次扣5分;

  5.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看股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等事情,每次扣10分;

  6.上班时间违规使用非工作电子设备的,每次扣5分;

  7.串岗聊天、打瞌睡的,每次扣5分;

  8.工作时间外出大厅拿取快递、外卖等与工作无关物品的,每次扣5分;

  9.带家属、小孩等非工作人员进审批室的,每次扣10分;

  10.服务态度简单粗暴,或自身存在过错且与群众争吵的,每次扣20分;

  11.不服从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10分;

  12.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颁发“黑旗”;

  13.在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经核实后,直接颁发“黑旗”,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五)环境卫生

  1.按要求每周进行大扫除,未达到清洁标准的,每次扣5分;

  2.日常工作未保持桌面整洁,影响群众办事体验的,每次扣5分;

  3.审批室环境脏乱差,物品摆放杂乱,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等情况,每次扣5分。

  (六)督查迎检

  1.在区领导、部门一把手、单位负责人等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事体验、为企服务中发现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并进行反映,每次扣20分;

  2.外区单位调研、督导政务服务中心时,发现窗口工作人员违规情况,直接颁发“黑旗”;

  四、结果运用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每日对窗口人员进行考评打分,每月25日进行“月排名”,向分值排名前2名的窗口单位颁发“红旗”,以资鼓励;向分值排名后2名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发送提示函,要求限期整改完毕,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向该部门颁发“黑旗”,若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整改要求的,暂不颁发“黑旗”,以观后效;若一个窗口单位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三次收到工作提示函,无论是否按时整改,直接颁发“黑旗”,以示惩戒。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各相关部门。

  五、组织实施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由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附件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窗口(人):                                    年    月     日

序号

      

扣分值

考核结果


考勤出勤

1

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

每次扣10


2

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

每次扣5


3

未按规定履行外出、请假手续的

每次扣10


4

无故缺席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迟到早退的

缺席扣10分,

迟到早退,扣3分



规范办事

5

违反《首问负责制度》

每次扣5


6

违反《限时办结制度》

每次扣5


7

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

每次扣5


8

违反《容缺受理制度》

每次扣5


9

违反“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工作相关规定的

每次扣10分



办件评价

10

未主动邀请“好差评”的

每次扣10


11

电话回访、现场问卷、投诉电话、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渠道,有企业群众反映办事不满意的

每次扣20



工作纪律

12

工作时间未规范着装、佩戴胸牌的

每次扣5


13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精神风貌不佳,留胡须、戴首饰等影响窗口形象的

每次扣5


14

工作时间吃零食,携带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串岗闲谈的

每次扣5


15

工作时间未经报备长时间看手机的,或边办件边使用手机影响办事的

每次扣5


16

上班时间违规使用非工作电子设备的

每次扣5


17

串岗聊天、打瞌睡的

每次扣5


18

工作时间外出大厅拿取快递、外卖等与工作无关物品的

每次扣5


19

带家属、小孩等非工作人员进审批室的

每次扣10


20

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看股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每次扣10


21

工作态度简单粗暴,或自身存在过错且与群众争吵的

每次扣20


22

不服从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每次扣10


23

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大厅形象的,

直接颁发“黑旗”


24

在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经核实后,直接颁发“黑旗”

直接颁发“黑旗”



环境卫生

25

按要求每周进行集体大扫除,未达到清洁标准

每次扣5


26

日常工作未保持桌面整洁,影响群众办事体验

每次扣5


27

审批室环境脏乱差,物品摆放杂乱,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等情况

每次扣5


合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