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名称 |
高新区公安局(南环分局) |
事项名称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受理材料 |
1、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 2、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3、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4、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5、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6、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及省级专家组对产品评审结论材料; 7、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8、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9、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