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名称 |
高新区公安局(南环分局) |
事项名称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受理材料 |
一、填写完善的特种行业档案。包括: 1、开办特种行业申请书; 2、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3、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4、特种行业场所验收情况登记表; 5、特种行业负责人登记表; 6、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负责人/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营业场所照片;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消防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 11、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登记表; 12、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3、特种行业治保人员登记表; 14、特种行业治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5、特种行业平面(方位)图; 16、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示意图; 17、监控设施、设备示意图; 18、经营场所建筑(房屋)证明; 19、违法犯罪案事件登记表。 二、市建委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其他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可委托市危房管理站进行安全评估鉴定)。 三、新乡市旅馆业安装治安管理系统备案申请表。 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应用证明。 五、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