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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发布时间:2018-03-23
窗口名称

高新区公安局(南环分局)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受理材料

一、填写完善的特种行业档案。包括:

1、开办特种行业申请书;

2、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3、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4、特种行业场所验收情况登记表;

5、特种行业负责人登记表;

6、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负责人/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营业场所照片;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消防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

11、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登记表;

12、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3、特种行业治保人员登记表;

14、特种行业治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5、特种行业平面(方位)图;

16、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示意图;

17、监控设施、设备示意图;

18、经营场所建筑(房屋)证明;

19、违法犯罪案事件登记表。

二、市建委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其他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可委托市危房管理站进行安全评估鉴定)。

三、新乡市旅馆业安装治安管理系统备案申请表。

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应用证明。

五、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