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商分局
合伙协议或者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备案
1、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或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否
20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