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06
新开〔2018〕171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查清当前我区土地利用状况,摸清土地资源底数,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办〔2018〕30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区内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准确的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详细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调查、土地利用潜力调查、郑新融合调查、污染土地调查和新型农村社区调查等专项调查;建立区级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7月前,开展调查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制、宣传等工作。
2018年7月-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7月-12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完善有关数据、材料,完成市、县级自检,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待上级批准后向社会发布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等。
四、组织领导
第三次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联络员制度。
五、经费保障
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将所需土地调查工作经费列入统计财政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高新区的调查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管理培训。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要根据全国、省、市调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细化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调查人员的培训。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关堤乡要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为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新乡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8年7月31日
附 件
新乡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正伟 振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修广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耿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