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06
新开〔2018〕162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
现将《新乡高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9日
新乡高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新政办﹝2017﹞9号)精神,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我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相结合,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和谐高新区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服务大局。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人们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
2.以人为本,对接需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群众需求反馈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真正把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服务基层、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
3.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从基层实际出发,发挥主体责任,加强规划指导,科学合理布局,统筹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整合利用,实现基层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状况,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采取先试点探索、后整体推进的办法,分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全面提升基层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
5.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围绕建设、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鼓励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我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效益。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乡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和文化志愿者相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按照《新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及建设台账任务分解要求,我区2019年6月前应完成25个(6个社区、19个行政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2018年年底完成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0%的建设任务(20个);2019年6月前基本全部完成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最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一体化、标准化和人性化建设。
二、功能定位
(一)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着眼于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按照《新乡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结合自身财力和群众文化需求,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结合现有的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将农家书屋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建设基层体育健身工程,组织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文化体育设施综合管理和利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开展基层教育培训和服务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抓好公共电子阅览室与“红色网络教育家园”共建共用工作,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基层平台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
(四)统筹做好基层公共服务工作。按照功能综合设置的要求,积极开展科学素质行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素养和法律意识。
三、主要任务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当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位置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统一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2.分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依据市政府制定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按照“整合置换一批、改建扩建一批、择址新建一批”的原则,采取试点探索、全面推广、整改提升的步骤,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贯彻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统筹利用的建设方针,在不减少原有面积和不搞大拆大建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场所的整合,提升基层公共设施的综合使用效率。
3.增加投入,落实责任,建立考核机制。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二是把文化投入、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开展、遗产发掘和保护等具体指标,列入考核范围。三是按照《新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新政办〔2017〕09号)文件精神,成立高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区社会事务局牵头做好建设指导,区人力资源部做好验收、考核工作,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做好整体规划布局,关堤乡和振中街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并承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
4.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推进阵地建设。一是从乡村及街道办事处实际出发,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文化设施。新建或改造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和功能应当与乡村(社区)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相适应。二是把乡村(社区)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整合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共建共享,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
5.多措并举,提升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配足配齐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确保专职专用,并落实好相应待遇。另外,还要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聘、设置公益性文化岗位、建立志愿者队伍等方式,把具有文化专业特长、甚至是一专多能的人才引进我区文化工作队伍。二是发展一批小剧团、秧歌队、腰鼓队等民间文艺团体,培养一批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各类农村文艺人才。积极扶持民间文艺团体和乡土文化能人,在活动经费、活动场地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根据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业务特长,举办不同类别的特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文化管理人才队伍。
6.科学管理,丰富内容,提升服务功能。一是制定服务规范、设施维护、活动开展、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优质文化活动下沉基层,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基层数字能力建设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四是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文化服务流动点,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基层群众实际需求的无缝对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7月底前)。按照《新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普查摸底工作,制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具体建设数量、建设规划、建设标准,明确建设位置和时间安排,并报区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试点建设阶段(2018年10月底前)。确定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社区进行试点,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模式,为全面推广实施奠定基础。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12月底前)。以乡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无则建,有则优”的要求,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关堤乡和振中街道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实施推进,在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目标。
五、实施标准
(一)按照《新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要求,每个行政村参照"七个一"基本标准进行建设,即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90平方米),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一套音响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一个篮球场、二个乒乓球台、一套体育健身器材)。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要与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可以参考500平方米左右、800平方米左右、1000平方米以上“三类”建设标准,做到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有条件的文化活动广场可建阅报栏、法治文化雕塑、公益广告牌、电子阅报屏和科普屏媒,并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行政村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要求,消除公共文化服务盲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2018年12月,关堤乡完成12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振中街办事处负责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优化提升。
2.2019年6月,关堤乡和振中街道按任务完成所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3.2019年6月至12月,由区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4.2020年1月至12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并做好随时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关堤乡和振中街道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实事求是确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管理使用。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拓宽资金供给渠道,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关堤乡和振中街道要依据实际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专门从事宣传文化工作,不得兼职。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负责辖区内的宣传文化工作。每个村(社区)应建立不少于1支的业余文艺团队。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鼓励依托互联网对基层文化队伍进行培训。
(四)开展检查督促。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由区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中群众满意度较差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