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长三角驻地招商活动方案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3

新开〔2018〕149号

各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高新区长三角驻地招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19日

新乡高新区长三角驻地招商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一招四引”专业园区招商推进年活动,推进我区与长三角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按照新政办明电303号《新乡市在长三角地区开展集中驻地招商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成功举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长三角地区驻地招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培山 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玓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李学军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勤民 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办公室主任

      牛  昆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磊强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二、责任分工

  按要求,我区长三角地区驻地招商对接项目不低于100家。其中:服务业促进局30家,科学技术局30家、经济发展局30家、新能源汽车专业园区5家、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科技专业园区5家;项目签约:服务业项目不低于5家、科技研发类项目不低于3家、工业类项目不低于2家(3亿元以上)。

  (一)服务业促进局

  总体负责我区与市商务局的工作对接、信息传达、资料汇总、组织上报。负责我区服务业项目驻地招商。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我区工业类项目驻地招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汇总至服务业促进局。

  (三)科学技术局

  负责我区科技、研发类项目驻地招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汇总至服务业促进局。

  (四)人大工作联络处

  负责我区新能源汽车专业园区驻地招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汇总至服务业促进局。

  (五)行政服务中心

  负责我区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科技专业园区驻地招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汇总至服务业促进局。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各相关部门做好赴长三角地区驻地招商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驻地招商小组,明确招商人员,汇总对接企业基本情况。在月底市政府召开的驻地招商准备工作汇报会上,我区将进行专题汇报。

  (二)第二阶段(8月1日—9月20日)

  集中开展驻地招商活动,初步达成一批合作项目。在此期间实行日报送、周例会制度,各相关部门需将各自对接项目情况、达成意向情况、实地考察情况进行汇总,服务业促进局按时报送至市对外开放办。

  (三)第三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项目,按需求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集中拜访,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促进项目尽快签约落地。结合百名浙商新乡行活动,举行集中签约仪式。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成立专班,专人负责,根据各自产业招商方向,提前筛选、对接驻地招商项目,并按要求赴长三角地区开展集中驻地招商活动。

  (二)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于7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区服务业促进局;7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拟对接企业情况汇总表报区服务业促进局。

  联系电话:3539896,邮箱:xxgxqcjj#163.com。

  (三)实地考察情况实行日报送制度,各相关部门每天19:00前汇总至区服务业促进局统一上报。

  (四)对拟签约项目,各相关部门汇总至区服务业促进局,统筹安排集中拜访,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五、工作纪律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落实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坚决杜绝任何以招商引资名义游山玩水、挥霍浪费的行为,务实招商、节俭招商,保证此次驻地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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